22岁的克诺雷(左)和21岁的欣茨在新加坡被判鞭刑和监禁
两名德国男子在新加坡因为破坏公物和涂鸦而被判3下鞭刑和9个月监禁。
21岁的欣茨(Elton Hinz)和22岁的克诺雷(Andreas Von Knorre)去年11月从澳大利亚飞往新加坡。
他们在新加坡停留期间,擅自闯入新加坡地铁列车车库,在火车车厢上喷漆涂鸦。
后来他们两人离开新加坡,最后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被逮捕并被引渡到新加坡。
他们两人在法庭上认罪,并对所做事情表示忏悔,说他们的行为是“愚蠢的错误”。
新加坡对破坏公物的刑罚非常严重,最高刑罚为2,000新加坡币,或最高3年监禁,加上3至8下的鞭刑。
过去曾有外国人因为类似犯罪被新加坡判以鞭刑和监禁。
2010年,一名瑞士人在新加坡因为在火车上喷漆涂鸦而被处以鞭刑。
1994年,美国人麦克·菲(Michael Fay)在新加坡破坏公物损毁车辆被判鞭刑成为国际关注焦点,尽管有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出面求情,但是新加坡仍然对他处以鞭刑,只不过减少了鞭打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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