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员格雯打电话要我去给她翻译,有个中国人来办案,可是不会说英语。我到格雯办公室看见是一男一女两个中国人,男的是个厨师,很腼腆,不说话。女的伶牙俐齿,说她是现任妻子,有孩子了,不能工作,要在家凑仔。她丈夫一个人的工资养一家三口不够用,没钱付前妻孩子的赡养费。我给她翻译了,格雯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了,格雯说为什么我在我的卷宗里找不到你的名字?你在这离婚案子里吗?那女人说不在,我是他离婚后才和他结婚的。格雯说:“你不在这案子里,我不能跟你说。我只能跟他说,请你到外面等候厅等着。”那女人叫起来:他嘴笨,不会说话,你得跟我说...格雯厉声道:“这儿没有你的事,你出去!”那女人还要吵,格雯拿起电话拨了个号,对电话说:“带走!”转眼门卫约翰就进来了。约翰个子很高,我要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他做了25年警察,退休后来我们这儿做门卫。他给我的印象是非常和气,彬彬有礼。格雯指了一下那女人,约翰走过去微微弯下腰说:“请跟我来。”那女人跳起来叫:我不走,我就要在这儿说!约翰厉声说:“跟我来!”可那女人蹦高,跺脚,叫。约翰一手抓住她胳膊一轮,她就不知怎么飞一样,象一张照片似的贴到墙上去了。办案员办公室的墙是木板隔成的,上面贴了一层泡沫塑料,又包了一层绒布,所以撞上也不会疼。可是变成相片了,不疼也叫不出来了。约翰另一只手抽出手铐极利索地把她考上,一手拉着她的胳膊,一手指着门口,很绅士地说:“这边请。”那女人一声都没吭,一路倒着小碎步跟着约翰出去了。那厨师吓得站起来。我也说不出话来,从没想到那么和蔼的“警察蜀黍”约翰还有这一手。格雯解释法律保护第一个家庭的孩子,在孩子年满18岁之前,付费方必需按判决时收入的1/4付赡养费,买医疗保险,付医药费。如果你再婚,家庭人口增加,你必须自己开源节流解决这个新家庭的经济问题,第一个家庭的儿童赡养费不得少付一分钱。那厨师真是个老实人,格雯说一句,他答一个是。我觉得可能是那女人要钱,翻译完我问他,你们家谁管钱?他说我老婆。我告诉格雯,她拿出一张表说:你填这张表,我们让你老板从你工资里扣出赡养费直接寄给我们,省得你老婆跟你啰嗦。他填了表,格雯把这次办案的经过做了记录,让我翻译给他听,然后让他签了字。他离开时我回办公室,所以是一路。到等候厅,那女人已放开手铐坐在沙发上等着了。他们出门时,约翰微微弯了一下腰,说:“Have a nice day”,他是极其专业的。可我想还nice day呐,对这两个人来讲,这可真是倒霉的一天。
我们午饭时间是不能关门的,大家轮流午饭时在窗口值班。有一天午饭时我值班,伊丽莎白的助理凯茜来给我一个大黄信封。她说这是从法庭上扣下来的首饰,现款和车钥匙,让我清点封存。那天是一个男人不肯交赡养费,说太多了,上诉,要求减少。在法庭上,伊丽莎白把那个人的收入记录和赡养费判决书交给法官。法官看后说:赡养费没有超过总收入的1/4,不得减少,照付。那男人说:我是有这么多收入,但是我得要这个,我得要那个...伊丽莎白不等他说完,回过头对法警说“搜他”。两个法警立刻过来,把那男人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指头上的首饰,手表都抹下来放进这个大信封里,又从他口袋里搜出钱包和一串钥匙。伊丽莎白说“扣车”,一个法警从钥匙链上摘下车钥匙就去存车处,把他的车开到法院扣车的车库锁起来。那人大叫:你扣我车我怎么回家?伊丽莎白对正在数钱的法警说:给他三块钱,尽量给硬币,叫他坐公共汽车回家。我看有一条金链很粗,一环扣一环,说这条链子这么粗,栓大狗正合适,栓小狗都嫌太粗了。凯茜说:“对。这是真金呀,不是镀金的。这人很有钱可就是不给孩子赡养费,该让伊丽莎白好好收拾收拾他。”第二天一早,伊丽莎白给我打电话,说昨天你收的那个信封的案子来交钱了,你把信封准备好,我立刻跟他过去。那男人交齐了现款,我给他办了手续,他拿着那大信封走了。他还得拿手续到法院那边取他的车。
执行是严格的,但也有错了的时候。一天上午一个男青年和四五个妇女拥进我们收费处,那男青年两手在空中挥舞,蹦着高叫:“你们抓错人了,是我欠了赡养费,你们把我弟弟抓走了。”那几个妇女也七嘴八舌解释,这兄弟俩是双胞胎,哥哥欠了赡养费。昨天警察来抓人,哥哥不在家,把弟弟抓走了。他们来,想拿哥哥把弟弟换出来。朱莉娅让他们去找办案员。过了一会儿办案员来了,说伊莉莎白说了,交齐现款开监狱收据放人,不交齐钱,抓错了也不放,不能换人。美国黑人有不太黑的,照片能看清楚长相。可这兄弟俩是特别黑的那种,照片很不清楚。警察拿的又不是原版,是拷贝,照片上的脸就是一个黑疙瘩。又是双胞胎,同年同月同日生。抓人时弟弟说不是他。警察说长相,生日,地址都没错,不是你是谁?抓!可是伊丽莎白说监狱只认收据不认人,不交齐现款我们不能开监狱收据,所以抓错了也得交钱,不然放不出人来。于是那一家人全家动手,掏兜儿,翻包凑钱。翻遍了还凑不够,只好出去不知是借还是取。弄到下午总算凑齐了,又来一趟,拿现款换成监狱收据去放人。
在儿童赡养费强制执行局工作了13年,我的体会是情理法经常是不一致的,合情合理不一定合法。美国的执法是无情的,也不考虑理,只有严格地按法办事,没有任何通融。一个明显的例子: 根据各执法部门呈报给联邦调查局(FBI)的数据,在截至2012年的七年裡,地方警察每年至少因「正当防卫或阻止暴力」打死400人。 美国判死刑的机率是很小的,这四百人中绝大多数不可能是死刑,可是......你懂得,人死了就不会再活过来了,对吧?自由和法律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一起来到美利坚这块土地上。任何人要想享受美国的自由,就得遵守美国的法律。如果不遵守美国的法律,就会失去美国的自由。强制执行就是失去自由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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