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菜农”!在遥远雅库特的中国菜农岂能当上日本间谍?!
中国人受迫害最多的地区是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仅在赤塔被捕的中国人就有1500名。其中三分之一以上(568人)在审讯过程中被拷打致死。阿穆尔州被捕的中国人为1350人。据有关资料记载,在远东被关进集中营的中国人1939年是1794人,1945年857人,1950年1135人,1951年1109人,直到50年代部分幸存者才得以被提前释放和遣返中国。仅1956年3月从哈巴罗夫斯克强制劳动集中营遣送回国的中国人就有290人。1937年在远东的中国移民有24589人,很多人在1937-1938年被强行遣返新疆,到1939年仅剩5500人(《在西伯利亚的中国移民和苏联政治迫害》,克拉斯诺亚尔斯尔克国立师范大学历史教研室编着,2010年)。
关于被驱赶的中国人范围,在1938年6月3日叶若夫注5给柳什科夫注6的指示电中明文规定如下:“一、既无苏联护照,又无中国护照,但声称自己是中国人的人,统统遣送新疆,到中国领事馆领取中国护照;二、中国人的苏联妻子随同丈夫一道遣送新疆,她们必须声明放弃苏联国籍;三、持有苏联护照的中国男人的中国妻子,随其丈夫一道遣送哈萨克斯坦;四、中国人的妻子属于特殊移民者,可不予遣送;五、遣送新疆的指定车站是阿亚古兹车站,经瓦赫特检查站哨卡放行;六、开往哈萨克斯坦列车的指定车站由列登斯(当时内务部负责人之一)另行通知;七、首批遣送费用从现有款项中借支,专款将于近日拨付。”
按照这一指示,1938年6-7月,在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艾戈尔舍尔德(Эгершельд)车站,7130名中国人分乘5列火车被强行迁走,前4列车(分别为1379人、1637人、1613人和1560人)遣返新疆,第五列车开往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1939年9-12月又有227名从监狱中释放的中国人被迁往哈萨克斯坦(见“政治迫害与旅苏中国人”,作者ДацышенВладимирГригорьевич,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历史教研室主任)。
就在1937年8月21日苏中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当天,一份由斯大林和莫洛托夫联名签署的苏联人民委员部和联共(布)中央“绝密”决议开始生效。决议的内容是制止在苏联远东的“日本间谍行动”,把边界地区的朝鲜人统统迁到南哈萨克斯坦州、咸海地区、巴尔哈什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同时驱赶中国人。整个行动由新任远东边疆区内务局局长柳什科夫(Г.С.Люшков)负责执行,为此他获得苏联政府最高奖章。当时远东边疆区有多少中国人数目不详,但1926年的人口普查表明,那里有7万中国人。即使从1926年到1937年间由于各种原因中国人有所减少,但怎么也不会低于5万。而到30年代末,对中国移民的大规模迫害导致中国人群体在苏联居民中几乎完全消失。
在1937年的迫害浪潮中,西伯利亚的所有中国人无一幸免。这年10月23日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发布№00693命令,要求逮捕所有越境分子,不论其动机和处境如何。同年12月22日又下达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指示,要求远东地区“立即逮捕有挑衅行为和恐怖意向的所有中国人”。1938年1月31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决定把“镇压”包括中国人在内的“间谍破坏”行动延长到1938年4月15日。
所谓“越境分子”,主要指日寇占领中国东北后被迫越境进入远东和西伯利亚的中国抗日游击队队员。从1932年初到1933年初,大约有几千名东北抗日游击队的指战员,为了逃避侵华日军的清剿,进入苏联远东和西伯利亚,被迫当伐木工人或煤矿矿工。№00693令要求立即逮捕所有越境者,或交军事法庭审判,或关入监狱或集中营。1936-1937年夏在哈卡斯自治州当伐木工或矿工的前中国游击队员均被打成间谍而被逮捕。
1937年12月22日叶若夫给柳什科夫发过如下绝密电报:“所有中国人,不论国籍,凡有挑衅行为或恐怖意向者,立即逮捕,不得有误”。而“挑衅行为”和“恐怖意向”是个可以被随意解释的概念,这就为契卡人员的为所欲为大开了绿灯。次日即12月23日,叶若夫补充发电报如下:“同时在边疆区开展拆除所有中国人和其他人的窝点。仔细搜查。窝主和被窝藏人员一律逮捕。对其进行侦查。被揭露犯有反苏、间谍、走私罪和刑事罪的已获苏联国籍的中国人的案件,交由三人小组审理,并对一类和二类犯人实行惩治……禁止其在远东边疆区、赤塔州和伊尔库茨克州居住。”
一类犯人实际就是死刑犯,二类犯人要处以10年以上集中营劳役。禁止居住就是强行迁移,把他们赶上闷罐车,辗转数月,押送到指定地点。上不了火车的一般都被枪毙。老弱病残一路上饿死冻死病死无数,尸体被直接抛出车外。
克拉斯诺亚尔边疆区决定逮捕一类分子750人,二类分子2500人。西西伯利亚边疆区——分别为5000人和12000人。东西伯利亚边疆区——1000人和4000人。远东边疆区——2000人和4000人。而1938年2月1日到8月29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批准逮捕的一二类分子总数为9万人。
在远东边疆区被捕的中国人有1.1万名(见《历史问题》杂志,1994,№5.第144页)。继符拉迪沃斯托克之后,是伏罗希洛沃(今乌苏里斯克)。1500名中国人被判死刑,但因莫斯科发现“死刑指标”上升过快,其中只有800人被执行枪决。
据《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政治迫害受害者纪念册》记载,该市大约有100名中国居民分别于1930年、1932年和1933年被处死。1932年许多中国人被判处2年到10年的集中营劳役和3年流放西伯利亚。其中包括面包店店主Сяо-Чун-Тин(肖崇廷)被判5年集中营劳役,香肠厂厂主Мын-ЛинВасилий(孟林·瓦西里)被判死刑。
以上零散资料和肯定不会十分准确的数据,足以让我们看清旅苏中国人遭受政治迫害的基本轮廓。如果是局部的,在特殊历史背景下“执行者的个人过失”,那么本来可以“让过去了的就过去”吧。问题在于这是一些被尊为领袖的人们以革命和苏维埃的名义制定的罪恶政策,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千千万万无辜的“中国兄弟”送上断头台和“古拉格群岛”。这让我们在“俄罗斯人和中国人是永远的兄弟”注7的歌声中长大的一代人,不能不问一个“为什么”。罪恶可以被宽恕,但不能被忘记。本文的出发点就是想告慰遭受迫害的旅苏中国同胞的在天英灵,他们没有被忘记。莫斯科没有忘记,北京更没有忘记。记忆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汲取血的历史教训。毕竟,比起旅苏中国人来,苏联人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