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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半球新碎片:澳大利亚怎样发现疑似“残骸”(图) |
www.sinoca.com 2014-03-20 21CN |
此后搜救力量不断增加,但仍然聚焦南部走廊最南端。3月19日,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共五架飞机参与了搜救,搜救范围变为珀斯以西2260公里海域,搜寻海域范围30.4万平方公里。3月20日又加入了五艘商船。
这一天澳大利亚受到全球瞩目。AMSA20日称,搜救协调中心收到与失踪航班MH370搜救相关的可疑卫星图片,并对20日收到的卫星图像进行了专业评估。该机构的每一份新闻稿都强调,图片中的物体也可能不是飞机残骸。
珀斯驻军20日下午还没有接到建立前线指挥中心的通知。尽管从地理位置判断,皮尔斯空军基地是距离疑似物体所在海域最近的空军飞机起降点。同日,前往疑似MH370残骸物体所在海域的还有美军P-8A波塞冬飞机。20日午间美国广播公司(ABC)随机记者通过卫星电话报道,美军飞机在疑似残骸所在点进行雷达探测后接收到雷达回波,意味着该海域有不明物体。
但20日下午波塞冬飞机返航后,美国海军舰队新闻发言人表示,当日发现的雷达回波并不能确认与澳方通过卫星发现的残骸有关。
疑似残骸所在海域的搜救行动在20日晚间暂停,21日白天恢复。根据澳大利亚气象局发布的数据,此后两日海上最大风力可达8级,最大浪高达3.5米。这将对小型船只和飞机的搜救带来阻碍。
搜救经验丰富的澳军方已经对恶劣天气做出了应对。AMSA的消息称,澳大利亚海军20日已经派遣一架皇家空军C-130大力神号飞机在该区域投下基准标记浮标。这些标记浮标可以通过提供关于水文运动的信息来协助AMSA构建漂移模型。如果对目标物的定位任务时间较长,这些浮标能成为持续的参考标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澳大利亚发布的疑似残骸所在海域图片是四天前拍摄,疑似残骸到20日有随着海浪漂离该海域的可能。澳气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日下午17点,搜救海域的海浪在1.5-2.5米之间,相关海域洋流主要去向是向北和东北。
事故调查主导权或转交澳方
一艘挪威商船20日晚也在疑似残骸所在海域搜寻,正在珀斯进行补给的中国雪龙号科考船也被考虑可能派往该海域。英国卫报北京时间21时50分消息,挪威礼诺航运公司发言人在记者会上称,该公司船只圣彼得堡号抵达搜寻海域附近已有16小时,但船上19名菲律宾船员并未找到疑似飞机残骸。
对于澳大利亚的最新发现,MH370失事后一直主导着信息发布的马来西亚也做出了新的反应。3月20日下午的例行发布会上,马来西亚外长表示将已经与澳方通话,并将澳提供的信息视为可信线索。
吉隆坡现场贴出的公告显示,20日上午十点,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接到了来自托尼阿博特的电话,被告知珀斯以西海面发现疑似残骸。
截至20日最新数据,包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印尼、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等10国已经派出18艘船、29架飞机、6艘舰载直升机参与搜救。但是,许多舰船仍然在赤道以北地区聚集,要到达疑似残骸位置还需3-7日不等。
上述发布会上马官方还表示,将与处理法航447航班事故的搜救团队展开合作。一旦确定该残骸属于MH370,会即刻派遣相关资源进行打捞并搜寻黑匣子。但是吉隆坡方面并未提出可能转移调查主导权的观点。
截至20日晚间,搜救各国仍然无法确认MH370事故发生所在地,甚至无法确认MH370是否真的已经坠毁。但澳大利亚带来的最新线索除了将搜救重心带入南半球,还有可能改变后续事故调查的主导权。
按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缔约国的航空器如在另一缔约国的领土内失事,并导致死亡或重伤或表明航空器或航行设施有严重技术缺陷时,失事所在地国家应在该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建议的程序,着手调查失事情况。”这是各国对MH370进行持续搜救所遵循的国际法因素。
但按照AMSA对澳美新三国搜救范围的表述,疑似残骸所在海域已经超出了澳大利亚领海所辖范围,但属于澳大利亚搜寻界线内。而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如果在任何国家的领土之外出事,(航空器的)登记国具有进行调查的责任。”依照这一原则,后续调查仍将由MH370所在国马来西亚承担。
但珀斯以西的搜救海域与马来西亚存在相当距离,深海中搜寻打捞难度增大,可能会让马来西亚出于现实考虑让渡调查主导权或部分调查权利给澳大利亚。此外,世界上较为知名的航空业调查机构美国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NTSB)、联邦航空局(FAA);英国空难调查局(AAIB)、法国民航安全调查局(BEA)和中国的专家工作组都可能继续参与调查。
类似情况不乏先例。2009年5月21日,一架巴西TAM航空公司A330-200客机(注册号PT-MVB)从美国迈阿密飞往巴西圣保罗,在公海上空发生发动机等多项设备故障。尽管飞机最终安全降落其登记国和航空公司所在国巴西,但美国NTSB(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还是从飞机登记国巴西手中获得了事故调查的主导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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