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现状:从2000年开始承认妓院合法,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红灯区,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性都”。
管理:性工作者只能在指定地区工作。法律对营业场所的面积、卫生条件规定详尽。严禁逼良为娼、容留未成年人卖淫。
日本
现状:法律虽然规定性交易违法,但无处罚措施。民间统计,色情产业每年收入占到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
管理:日本“扫黄”重点不是卖淫嫖娼者,而是引诱,以欺骗迫使他人卖淫和为经营色情业等行为提供资金等。
新加坡
现状:新加坡虽然法律严苛,但并不禁止卖淫嫖娼,红灯区在一个叫芽笼的地方。妓女不仅要体检,还要纳税。
管理:与未满18岁女子进行性交易违法。嫖雏妓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七年监禁,并进行罚款。
韩国
现状:性交易在韩国违法,但查处不严格。据日本媒体报道,韩国色情业人均支出高达527美元。
管理:对违反《反嫖娼行为法》的人处以平均259万韩元罚款,但没有把性交易看作是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资料整理:新京报记者 韩旭阳综合国际劳工组织、非营利组织Procon.org及媒体公开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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