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密法规
●军事计划、武器系统或军事行动
●外国政府信息
●情报活动、情报来源或方法、密码学
●美国外交关系或外事活动,包括机密信息来源
●事关国家安全的科学、技术或经济问题
●涉及核原料和核设施保护的美国政府计划
●涉及国家安全的暴露系统、装置、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或者防卫服务缺陷或能力的信息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制造或使用信息
美国1966年通过的《信息公开法》目的是最大程度公开政府信息。美国现行保密分类系统根据2009年奥巴马发布的13526号行政命令设定。该行政命令规定,除以下情况外,其余信息不得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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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解密年限规定
除了美国,其他国家政府也因法律规定和民意推动,适时不断公开解密信息。
法国 解密需30年至60年
法国的国防机密分为定级的机密和需要保护的机密。定级的机密分为非常机密、机密、普通机密三级。此外,还有一种仅限于法国公民知悉的“法国专用”信息。在确定保密级别时,应附文字说明和保密期限建议。非常机密和机密的保密期限一般为60年,普通机密的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机密文件所属机关负责保密级别变更和解密,并对保密级别定期审查,还要将变更和解密决定通知信息或载体的持有人。
荷兰 不公开情报部门信息
荷兰宪法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应尊重大众获取信息的权利。荷兰《信息公开法》规定,政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应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迟15日。对所有申请,政府部门必须给予答复,如果在15日内没有答复,申请人可以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要求政府作出答复。但荷兰国家情报机关信息几乎不公开,只有根据国家安全情报服务法案有关条款,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公布。情报部门接到申请后,首先核查申请人身份,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如果申请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则依据法案予以拒绝。
英国 保密30年原则
英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国家机密标准,由文件起草人根据绝密、机密、秘密和有限保护的定义确定保密程度。解密一般称为“敏感信息复核”,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各部门都有一些历史学家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文件是否应当解密。一般文件满30年后交档案馆,可以对公众开放。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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