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根源是文化差异。”早前在纽约公园里组织广场舞蹈被指控扰民的华人大妈王女士,在法庭上如此言简意赅地回答道。平心而论,王女士的这席话对了一半,却同样错了一半。正确的是文化差异客观存在,华人在纽约公园广场大音量、高分贝排练舞蹈的噪音诚然让美国居民难以忍受,我们可以责难美国居民的耐心不足、包容缺失;错误的是王女士默认了国内的全体中国人便对通宵达旦、声势震天的排练噪音完全免疫,却不曾知道莫说是美国明文规定公园跳舞时不能使用高分贝音响与扩音设备,噪音必须低于35分贝,中国同样感召并要求公园内舞蹈的他们能换位思考于其他中国居民的立场。
中老年人锻炼身体、丰富文娱值得盛赞,但永不应建立在搅扰他人闲适生活的基础之上。换而言之,王女士在中国公园内“敲锣打鼓”般排练舞蹈的一帆风顺,并不意味着中国人便对噪音置若罔闻,不过是国人或敢怒不敢言地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哲学,或念及同胞间“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和谐相处罢了。而当王女士置身于异国他乡时,外国人却再不会姑息迁就地选择规避事端,其结果只能是怨怼累积后如泄洪般的爆发。一句“文化差异”多少可以挽回王女士的体面,并凸显广大国人团结在她的身后,暗示只是外国人少见多怪而已;但倘若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地对问题不加重视,我们甚至可以预见如王女士被控告法庭的案例只会不断地接踵而至。用“文化差异”避重就轻地缓解争端兴许可以抚慰国人的情绪、维护华人的尊严,却恐怕永远无法换来外国人等量齐观的敬重与将心比心的理解。
回眸纽约公园里的大妈舞蹈事件、反观纽约街头色彩斑斓的“小裤头”争端,其实都曾有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逆转契机。被控告上法庭的王女士承认有一些美国居民曾建议她将音量调低并适度注意舞蹈彩排的时间,具体的谈话内容恐怕如今已经难能考证,但我们从王女士的只言片语可以推断美国人的初衷也并非打算遏制华人的生活情趣,而只是希望能不打扰美国人的日常休息罢了。遗憾的是王女士选择了不屑一顾,拒绝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规劝;在纽约阳台晒内裤的华人居民也曾被当地居民建议将内裤摆放到隐私的地方晾晒,令人震惊的是在美国人眼中本应温和恭谨的华人竟毫不客气地回复道:“NO English!”字面意义上华人居民是表示他们不讲英语,但实际语境中却漫溢着剑拔弩张的气息,俨然是对找上门来的美国人喝令道:“我和你们没什么好谈的,你们都给我马上闪开!”进而言之,美国居民会将这样的住户向警方投诉,恐怕也就不足为奇了。
于此我们固然并非要求华人居民、海外同胞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初入贾府那样“不可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也不会鼓励华人因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刻意地选择入乡随俗,然而我谨建议华人应该学会坦率胸怀地和外国人平心静气地交流。譬如王女士可以幽默地说跳舞一时兴奋了,跟大家一起排练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并表示以后会注意排练的时间就可以顺利成章地斩获当地居民的理解;华人居民可以说外国人洗完衣服后习惯用烘干机,而中国人更倾向于用环保健康的太阳能杀菌,对这般事实的陈述无论美国人接不接受,但随后的矛盾无疑也只会限于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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