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年轻的歌手不久离开了这家夜店去了西贡,他对自己音乐里的“本土特色”感到困惑。许多无名歌手离开北方,到南方去寻找机会,阿T是其中之一。他们的才华和激情似乎不足以帮他们打入胡志明市的演艺圈。
Ho-chi-wood的光芒
在胡志明市,外省来的歌手拼命赚钱维持生计,他们不定期在酒吧和夜总会表演,规模小,收入微薄,甚至没有报酬。一些人换了工作,或者回老家去,把梦想和荣誉抛之脑后。
一些人选择留下,每天晚上在一间间夜店赶场,赚取50,000盾一场的报酬;这些钱只够付房租、交通费和电话账单。(译者PS:5万盾在胡志明只够路边摊吃碗PhoBo,牛肉米粉)
歌手阿雄(吉米)解释说:“最难办的是服装。你不能总穿那么五六套衣服啊,你得常常换演出服。这些衣服不是平常的衣服,要好的。这种衣服最便宜也要100万盾。为了买衣服,我不得不过得非常节俭。”
在夜场免费唱歌等待机会的歌手们生活尤其艰难。想找份白天的工作,但他们得在夜店唱到很晚,白天上班起不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