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实名举报
罗昌平很可敬 微博反腐是趋势
记者:中国近年兴起了一种新型的反腐工具微博反腐,一批“房婶”“表哥”被晒到阳光下。这种非制度化的反腐能否产生长远效果?
廖燃:当然可以,这种反腐的威慑性很大,也是国际反腐新趋势,叫做利用新型社交媒介反腐。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的落马引发外界关注,媒体人罗昌平早在半年前就通过微博对其实名举报。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案件,我们应该支持这种做法。
记者:两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发达国家如何保障实名举报人的权益?
廖燃:第一,我们鼓励通过立法来保护举报人;第二,日本和韩国最近发生两起大案,都是由记者或警察举报,而且举报人都受到迫害。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把这两起案件放大以引起舆论关注,给政府施加压力,一定要保护举报者。
你看方舟子也做了很多好事,但他有一个上限:不举报官员,只举报学者和名人。再比如说中国台湾的邱毅,他爆料多就是因为很多人给他提供线索,因为他是“立委”,他有豁免权,但罗昌平就不同了,所以,我觉得罗昌平确实很可敬。
谈腐败惩治
中国不缺反腐法律,重在落实
记者:还有哪些因素制约和阻碍中国的反腐行动?
廖燃:中国不缺法律,但中国现在的法律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比,尺度很宽。举个例子,中国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1万元,差不多相当于1200欧元。在西方,你只要给对方送三五百欧元就构成犯罪了,但在中国我只要送你9000元钱就不算犯罪。
在中国,不管行贿还是受贿,都必须要既成事实才算成立,贿赂也局限在钱财和物品。但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只要有一方承诺、另一方同意,双方达成协议后即使钱没送,那么也算是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里还有一条叫影响力交易罪。比如某某官员本人可能没有贪腐,但他的小舅子打着他的名义去大肆敛财,那么这二人都犯了这条罪。中国目前还没有这一条。
中国《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这在全世界都是最严的。但是实际执行时有人受贿1000万才被判死缓!中国不需要订立新法律、设立新机构,只要修改现行的法律,让它们有操作性并认真去落实,减少模糊的空间,贪腐犯罪就可以减少一大半。
谈中国成绩
中国反腐事业取得实在的进步
记者:透明国际是否切实推动了中国的反腐败事业?
廖燃: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成效。2003年,中国接受了透明国际“国家廉政体系”这个概念。在过去10年中一直在朝着限制和削减审批权力这个方向努力。 200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中国反腐工作的一个里程碑。政府也在推动办事透明化,比如说汶川地震,一夜间各地捐款涌入震区。中纪委从全国选调了一万多名审计人员进入震区,在现场审计。这也是很成功的经验。我们还推动了“反商业贿赂规则”的建立。我们要帮助各种公司建立内部的监控体系。中国就在2006年后掀起了一次全国性的反商业贿赂运动。
谈清廉排名
排名不重要 分数最重要
记者:从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排名上看,中国这些年的清廉指数在逐步提高,但排名略有下降。
廖燃:其实排名不重要,分数最重要。任何国家或地区要进入这个排名,必须有3个调查机构数据的支持。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数据失效而未进入排行。这就和排队一样,其中一个人走了,后面的人要前进一位,但这不等于进步或退步。清廉指数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8.0~10.0之间表示非常廉洁;5.0~8.0之间为轻微腐败等。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清廉指数清楚地显示出中国近20年来的进步。
谈反腐经验
遏制腐败从减少机会开始
记者:透明国际有一套“廉政政策工具箱”,这一工具箱如何运作?廖燃:比如你具体到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在某项市政工程招标中,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透明的过程、公众的知情权?市政府参与评标的成员有没有公布自己的财产?有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形?所有这些构成了“廉政政策工具箱”。唯有实行了这一整套东西,才能最大可能让腐败无藏身之地。透明国际提倡遏制腐败从预防、从减少机会开始。减少程序、公开过程,让公民都能参与监督。反腐并不是高尖端的东西,只要全程透明,就能防范绝大部分的腐败。这也是我们透明国际这个名字的来源。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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