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18日,新加坡民防部队原总监林新邦涉嫌索取性贿赂案开审。控辩双方都有开庭陈词。根据辩方,林新邦(52岁)与“邦女郎”彭楚梅(40余岁)有着“真挚的友情”。这段友情掺杂“玩闹和挑逗意味”,以至于两人于2010年5月2日(事发日)有过一次身体上的接触。不过,林新邦没叫彭楚梅为他口交。
辩方称,这样的身体接触,跟彭楚梅任职的Nimrod工程私人有限公司和民防部队的商业关系毫无关系,而林新邦当时也毫无受贿意图。辩方将证明,林新邦在事发前后都没有在公务上,给予Nimrod工程特别待遇,公司完全是凭实力赢得招标项目。控方则说,将援引证据,证明林新邦向彭楚梅索取口交之后,联络彭楚梅要她去询问有关供应Radiation Portal Monitors(RPM)给民防部队的事。当时,Nimrod还不是这类仪器的供应商。控方称,公司获知消息后特意取得相关货源,并参与投标最终成功民防部队的供应商。彭楚梅案发时在Nimrod工程公司当经理。她在林新邦所面对的10项控状中,只涉及一项,也是涉案时间最早的关键人物。控状指林新邦在2010年5月2日,于体育场径的停车场让彭楚梅替他口交。彭楚梅原订今天供证,但控方临时更换证人出庭供证的次序,辩方律师为此大表不满。控方解释,这是因为双方无法同意一些案情。
2月18日,林新邦走出法庭。早前报道称,林新邦被控在一年半内,10次接受3名商场女强人性贿赂,让她们口交和“搞车震”,甚至到法国巴黎偷欢,以换取民防部的合约。林新邦被指7次接受同一女董事性贿赂,其中两人一度3天发生两次性关系。政府官员利用职位进行权色交易是新加坡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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