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曾在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公民刘强,1月3日被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当天,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我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在韩国服刑10个月后,刘强在“引渡案”中被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
靖国神社纵火者刘强代理律师回溯“引渡案”前后
新疆网讯 曾在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公民刘强,1月3日被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决释放。当天,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我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刘强曾先后两次对日“玩火”:2011年12月26日,他在靖国神社门前纵火,随后逃脱日方拘捕转赴韩国;仅仅13天后,2012年1月8日,他又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并终因此而获罪服刑10个月。其间,日方于2012年5月要求韩方将刘强引渡日本接受审判。“引渡案”从去年11月底开始,历经 3次庭审的刘强,最终被释放。
昨日,本报记者对代理该案的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成员之一郑天姝进行了专访。
辩词:既然靖国神社属于私人财产,那么为何有政坛人物前去参拜?这显然是一起政治性犯罪。来源深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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