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吉(左)、罗雪英(右上)、卢志明(右下)。(侨报记者高睿图)
斧劈妻子罗雪英的圣盖博居民卢志明在刑事案中被判终身监禁,接下来的民事诉讼22日也有了结果,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卢志明赔偿受害者罗雪英360万元。
民事案仅用了两天便交由陪审团裁定,经过两小时的讨论,陪审团裁定被告卢志明赔偿受害者的儿子曾吉360万元,其中包括过去和未来的物质损失300万元和精神损失60万元。
在狱中度过88岁大寿的卢志明于09年6月26日在帕沙迪纳柔似蜜南路197号的家中用斧子对着熟睡中的妻子头部连砍了19下,令其当场死亡。之后他又来到曾吉的房间,并继续用斧子攻击受害者34岁的儿子,曾吉夺下斧子逃出门外,躲过一劫。
2010年年底陪审团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在卢犯的量刑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该案因此而流审。去年7月27日陪审团再次聚首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被告卢志明犯有谋杀55岁的妻子罗雪英和预谋杀害33岁的继子曾吉等两项罪名。
曾吉在证词中表示,整个案件的导火索,从表面上来看,是母亲未经卢志明的同意,擅自做主请人到家里来为曾吉修理破床,结果引起卢的不满。他警告母子二人,以后再动家里的东西必须事先征求他的同意,如果再擅自做主,就请她们二人搬走。
此后的两周内,罗卢关系日趋紧张,罗每天打电话给他都不接,周末回来给卢做饭他也不吃。卢志明曾找律师咨询离婚的问题,并在修床事件后第一个周末罗雪英在外面做保姆回家时,单独和她约谈,还请曾吉到外面回避。刚开始没什么动静,后来曾吉便听到母亲的哭泣,后来就发生了天人永隔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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