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童:美国的经验与困境
最近,《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一篇关于美国虐童案调查的报道,开篇是“在全球工业化大国,每星期都有如下悲剧发生:15岁以下的孩子有66%要么死于受虐待,要么死于被忽视。其中,每周有27个美国孩子无辜死去。”
这段话一定有问题,它可能使人误认为死亡率的主体是全体15岁以下孩子。根据常识,发达国家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少年儿童死亡率。原意应该是:在15岁以下已经死亡的孩子中,其中三分之二死因是虐待和疏忽。
但即便如此,美国的虐童现象也依然非常严重。为了防止虐童,美国做出了许多努力,但也遭遇了不少困境。
孤儿玛丽拉开历史
孤儿玛丽的悲惨故事,引起全国的关注,人们试图救援她时发现,当时美国竟没有防止虐童的组织。
和各国一样,美国现代防止虐童的概念,也是逐渐产生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儿童受虐一直存在,直到19世纪末,英国的普通法还确认孩子是父亲的财产。在17世纪、18世纪,新生的美国也延续了这个概念。
美国社会第一次对虐童问题的觉醒是19世纪末。当时一则新闻引起全国关注,那是一个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孤儿,她在寄养家庭不断受到鞭打。人们试图救援她时发现,当时美国竟没有防止虐童的组织。
玛丽的悲惨状况,令一些在“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工作的律师站了出来,他们提出:保护受虐孩子的法律,说什么也该大于保护受虐动物的法律。他们帮助玛丽诉诸法律,使虐待她的寄养主人被判了一年徒刑。
此后,美国进入了努力保护儿童的漫漫历程。
1874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
1900年,全美成立了161个同类民间组织。
1899年,伊利诺州库克县建立了第一个保护受虐儿童的少年法庭。
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
194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各州政府在保护儿童目的下,有权干预家庭事务。
1960年,纽约州首先立法由州政府建立儿童收养机构,很快扩展至全美。
1962年,以肯普医生为首,几个医生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发表里程碑文章,专业描述了虐童死亡案例,建立了导致受虐儿童综合征的医学和心理模型,被认为是国际上保护受虐儿童最重要的事件。
1967年,全美44个州通过法律,强制医生必须向警方报告在医疗中发现的儿童受虐情况,其余6州为自愿报告。随后,报告制度扩展到其他专业机构。
1971年,加州上诉法院确认“受虐儿童综合征”将作为公诉的医疗诊断依据。
1974年,国会通过了《防止和处置虐童法》。
今天,美国防止虐童的民间组织遍地开花,五十个州都有相关立法和机构,但也只能说,这些努力大大减少了虐童情况。
虐童案为何多发
美国是浓缩的世界,全世界的问题都可能在这个平台显露出来。
那么,假如没有这些努力,超过三亿人口的美国,受虐死亡儿童的数量是不是会更多?显然,答案是肯定的。而事实上,美国至今也还远没有消灭这一状况。
举个例子。今天,英国的强制婚姻问题严重,因此在2008年设立了《强制婚姻法》,在其框架下有《强制婚姻保护令》,同时政府设有专门打击强制婚姻的机构,但收效有限。在2011年还处理了1500个强迫婚姻事件、帮助了至少400个未成年受害者,她们不仅被强迫嫁人,还往往遭受毒打和强暴。被强迫嫁人的最小女孩才5岁。
英国官员指出,还有大量未被发现、未能救助的案例。同时,英国另一个民间组织也每年处理百余案例,大多是刚满10岁的女孩。毫无疑问,这就是严重虐童了。
大家会奇怪,英国人怎么回事?它是发达国家也是文明大国,怎么会这样?
其实,这和移民有关。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东南亚移民家庭,主要是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在他们的母国,强迫童婚相当普遍。他们把孩子带回母国成婚,回来已经木已成舟。而一般本土英国人很难深入这些移民社区,了解其中内幕。
英国不是移民大国,童婚也只是虐童问题的一小部分。而美国是大规模流动的移民国家,第一代移民和他们的孩子,占美国人口五分之一,还有大量非法移民。英国的此类问题,在美国会全方位扩大,而且美国人员流动大,更难控制。大量移民带来他们的特殊困境和处置孩子的习惯,这是美国虐童问题的背景原因之一。
美国是浓缩的世界,全世界的问题都可能在这个平台显露出来。所以,美国在工业发达国家中,问题相对最严重,这一点不奇怪。
该不该适度体罚
从学校教育来说,现在有19个州的法律容许适度体罚,容许用木板或玻璃纤维板打屁股。
不仅有移民问题,也涉及传统观念和现代困境的关系。在不少已经取消体罚的发达国家,人们曾这样的讨论:儿童教育是否该恢复“适度体罚”。
原因是,当现代教育不敷应对严重的新问题,例如青少年吸毒、早孕泛滥等,自然就有人产生回归传统手段的想法,认为循循善诱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现代教育还缺乏管教手段。不祭出重典,不足以约束。与其让孩子长大后害人害己,还不如小时候就“适度体罚,严加管束”。
适度体罚是人类长久的传统教育思维,曾存在于所有国家的儿童教育之中。很多人认为,美国是引领现代观念的最新潮国家。其实,这样的看法并不全面。这个国家非常复杂,除了移民的国际平台,它也有区域性的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的观念,包括教育观念十分守旧。
美国是先有州,有强大州政府和州宪法、州法律,然后再联合建立联邦政府、联邦逐渐立法。州作为一个小国家,主导具体事务。
例如,如何教育孩子是自己的事,联邦政府无权干涉。从学校教育来说,现在有19个州的法律容许适度体罚,容许用木板或玻璃纤维板打屁股。这19个州都是美国相对保守的中西部和南方州。
我问过一个27岁的乡村青年拉斯迪,他上小学时就常常被打,那已是上世纪90年代。现在,他的母校有新规定,假如父母给学校写下体罚许可,就可以;爹妈不让打的,就不可以。他说,那是不对的,老师不该打孩子,只有爹妈才可以打。我说,你认为爹妈打可以吗?他说当然。
保守地区,尤其是乡村民众的传统思维,是这些州没有取消学校体罚法律的根源。所谓立法,不就是大多数民众给自己立规矩吗?
悲剧多在“城堡”里
“家是一个城堡”,但悲剧发生在“城堡”里,大多发生在瞬间,无法预见。
当然,随着时代进步,即便在允许体罚的州,实际发生的体罚也在大幅减少。尽管如此,根据美国青少年资讯交换中心报告,在2008年,佐治亚州仍有2.8万名孩子在学校遭到体罚。因本州学童超过200万,体罚又集中在乡村学校,所以即使是本州人,一般也感觉不到。
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在上小学,作为本土美国人,他都不知道本州有此条法律,也从未听说过哪个学校体罚。他说,假如哪个教师敢打他的孩子,非去搏命不可。在容许适度体罚的佛罗里达州,去年挨打的孩子大约是3600名。
问题是,且不提无数专家在努力推翻这些立法,例如“有效处罚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体罚会增加孩子侵略性,伤害他们的精神发育;且说“适度”,一旦动手,过度伤害极容易发生。
有时会后果严重,有一位名叫特尼卡·琼丝的佛罗里达妇女,她的孩子就读JOYCE BULLOCK小学,才五岁,因在校车上和同学打闹,被校长痛打,不仅一周没上学,夜晚噩梦连连,还因哭了几个小时引发哮喘送医急诊。她痛诉“虐童”,到法院起诉。然而根据该州法律,法院必须判断的不是可不可以打,而是体罚是否“适度”。
家庭体罚是学校体罚的基础。学校体罚有“适度”法律约束,家庭体罚就更容易造成过度伤害。
美国文化从个体出发,教育首先是家长责任。但人是复杂的,家庭也就是复杂的。从常情出发,自然是父母最关心孩子,但这只是普遍情况,并非绝对如此。在一个三亿人的大国,即便不提移民国际大家庭背景,正常情况下,也必定有一定比例的人有犯罪倾向、暴力倾向、性侵犯倾向、酗酒倾向、精神异常、情绪容易失控、瞬间狂躁暴怒等问题。
再加上现代病,吸毒、家庭的频繁解体和重组、两性关系无限制多元化、现代科技对人际关系和家庭关系史无前例的冲击,原来,“家是一个城堡”,孩子应该是城堡里的宠儿,但在这些异常情况下,孩子常常是家庭破碎中被砸掉的第一个易碎品。同时,悲剧发生在“城堡”里,大多发生在瞬间,无法预见。在没有发生时,政府和民间组织被关在门外,等有了介入依据,可能灾难已经发生。
因此,这是个公私互动困难的极特殊领域。
美国是率先进入现代化的国家,在虐童这个领域,它同样先行提供了经验、教训和无奈。它的努力,例如制定司法介入的专业标准、立法对受虐儿童干预和救援、民间组织的充分覆盖等,我们可以借鉴;同时,它无法彻底杜绝悲剧所遭遇的困境,也给我们提供了充分的警醒和借鉴。(作者:林达 著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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