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朗,连一些保守的律师都会站出来表态说,合同婚姻有什么不对?这要比私通好多了。大声为合同婚姻叫好的人甚至认为,既然合同婚姻是合法的,那合同婚姻者所生的孩子也应像通常家庭中的孩子一样,享有一切正当权利,包括继承生父的财产。
有人反对,当然不难想象,在伊朗同样也有不少人指责合同婚姻,认为这种做法超出了伊斯兰法允许的穆斯林男子可娶4个老婆的范围,一些贪色的男子可利用合同婚约为所欲为,想要多少女人就要多少女人。称这种合同婚姻破坏了道德规范,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年就曾告诉记者,他今年23岁,如果同一位女人签订合同婚约,3年后分手,再找一个女孩结婚,人家会同意吗?他还说,据他了解,绝大多数的男人都不想同有过合同婚姻经历的女人建立家庭,更不想成为合同婚姻所生孩子的父亲。
本文开头介绍了卡里木先生和马尔亚姆女士的合同婚姻,也许有人会问,他们现在的情况如何?合同婚姻的亲身实践者们是如何体会这其中的甘苦的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