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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

www.sinoca.com 2012-03-03  南方网


  这周值夜班,因为种种原因,新闻寡淡。

  周三的南都社论写的又是老生常谈的公车消费———已经记不清社论是第N次写这个话题了,但问题一直没解决,常识就必须反复重复。虽说是常识,但作为常识性问题的公车,公众到现在连个最起码的问题都不清楚,那便是:中国之大,究竟有多少辆公车?记得以前北京开中非会议时,新闻说有关部门一次性封存公车50万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北京公车超过50万辆。但根据北京市在2011年的“全国首次”公布,其公车为62026辆,而社论根据新闻给出的数据进行简单推算,得知中央国家机关公车为3897辆。62026辆+3897辆是多少辆?肯定不是50万辆。据说有好事媒体据此采访北京市多个部门,但相关部门均表示“不便”或“无法单方披露”,因为“这个问题很敏感”。

  Anyway,我是搞不清楚我作为纳税人,到底养了多少公车,但是我却知道我不纳税的美国有多少辆公车。2008年,我去美国访问,采访了南卡罗来纳州首府哥伦比亚市市长Coble先生,我特意问他,作为一个省会市市长(在咱国家该是副部级吧),他是否配备有公车?Coble市长告诉我,他是有公车的,市政府给他配有环保型轿车一辆,但没有司机,需要自己开车,每年根据计算好的公务里程给予报销油费,超过限定的公务里程,费用从市长的工资里扣除。而且,这是哥伦比亚市政府唯一的公车,其他6位市政会成员(副市长?)都没有配车。看清楚了吧,全哥伦比亚市,只有1辆公车。

  说完让人纳闷的公车,想起今天在微博上一个美国公款吃喝的故事,说中国某市市长去美国某市访问,美国某市市长宴请,主客共4人,花了38美金,中国的这位市长都还没吃饱,愤愤地说美国佬真是小气,结果人家美国某市市长解释说,他公务招待的权限就是每人10美金,超过10美金的,要经过市议会批准,所以刚才点菜时精打细算,4个人38美金,总算没超。

  看到了吧,这就是民主的力量。这周,其实新闻也不寡淡,周四下午,香港特首曾荫权就近期涉及利益输送的负面新闻(其实也就是搭朋友的便飞机便游艇,还付了费;在深圳租了房,同样付了房租)接受立法会质询,称会全力协助廉署的调查。你看,民主不光是普选,还包括法治和新闻自由,香港胜在有ICAC,胜在有新闻狗仔队。(作者:何雪峰)

  美国政府的公车消费多少钱?

  编者按:美国联邦政府有62万多辆公务用车,规模十分庞大,那么美国到底在公车上花了几个钱?管理公车又费了哪些周折呢?

  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的公车,大部分是校车。

  美国政府有公车吗?公车是如何管理的?

  华盛顿市议会议长布朗因为使用公家的高档林肯越野车代步,被华盛顿邮报曝光,成为首都一大新闻。主管市府后勤事务的公共工程和运输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并于3月1日发布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布朗使用的这辆越野车油耗在市区为每加仑14英里,高速20英里, 与华盛顿市2004年制定的法律不符,因为法律规定公车油耗不得低于每加仑22英里(百公里不得超过10.8升)。此外,全市还有42辆越野车并非用于治安、救援和处理紧急情况,华盛顿又不是山区,一般公务用车无须使用越野车。调查报告还指出,尽管按照规定布朗和市长一样可以开公车上下班,以及在上班期间使用公车,但是法律只给市长配备司机,布朗没有资格使用政府雇员为其开车,而布朗违反了这项规定。委员会决定停用租赁来的豪华越野车,但是因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准备和汽车租赁公司商谈解决方案。

  今年是保护森林的维克斯法案(Weeks Act)生效100周年,3月2日农业部部长维尔萨克(Vilsack)签署纪念文告(农业部网站)

  上个星期四,布朗应邀在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为杜克·埃林顿艺术高中举办的募捐会上发表讲话,结果因为这件公车丑闻而遭遇部分听众的嘘声。布朗表示他尊重委员会的报告,并发誓要用提高就业与平衡预算来赢回选民的信任。

  美国各级政府对公车都有详细的规定,原则是公车只能公用,严格限制使用的范围和权限。

  联邦政府管理公车使用的法规是《美国联邦管理条例》(Federal Management Regulation)第41篇第102章第5节“住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和第34节“机动车辆管理”。这两节法规加起来近百页,严格限制使用公车上下班,对公务用车和车辆购置标准等做出原则规定,是各个联邦政府机构制定自己的公车使用规定的基础。

  该条例的第5节第35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各部委首长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这些首长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还应该根据《美国法典》第31篇第13章第1344款第b条第1-7节的规定,对那些要去现场工作的、面对明确和现实危险的、紧急状况需要的、以及出于业务考虑必须的人员,批准他们使用公车上下班。至于副部级和局级以下的官员,只要不符合这些规定,都是开自己的车上下班。

  条例第40款还规定,哪些人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必须由部委首长批准,别人不能代批。也就是说,一旦被举报有人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查证落实之后,这个部的部长要承担责任。

  我们以农业部为例,看看联邦政府的公车法规。农业部有以下人员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

  – 部长;

  – 现场工作人员——例如一天内需要到不同地点工作的屠宰场检验员。如果工作现场固定不变,例如被派在机场进行动植物检疫的人员,虽然工作地点也是现场,但是不得使用公车;

  – 根据联邦法律执行调查取证、逮捕嫌犯等任务的执法人员;

  – 正式授权的保安人员;

  – 极为罕见的、通勤对其人身或财产具有明确和现实的危险,而必须使用公车才能加以防范的人员;

  – 紧急状况下必须执行任务、而只有公车才能够提供交通工具的人员;

  – 出于业务考虑必须使用公车,否则会对政府带来可观的额外支出或大大增加通勤时间的员工。

  在农业部申请使用公车上下班,要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 各局局长指定负责人填报使用公车人员的AD-728表格,并向部长呈报;

  – 确认申请人符合上述使用公车上下班的规定;

  – 妥善保管有关使用公车上下班的各项记录、日志和报告;

  – 部长每隔两年对使用公车上下班的条件加以调整,各负责人必须根据条例的最新版本实施;

  – 采购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为部长协调处理申请事项,审查申请人是否合乎条件;

  – 该办公室将部长签字批准的申请复印件下发到提交申请的部门;

  – 在申请获得批准的30天内,将批准书复印件送达参议院的政府事务委员会和众议院的政府运作委员会。

  我有一个邻居,在负责保卫总统的特勤局工作。他们中的第一线人员随时可能接到紧急通知,必须赶赴执勤地点,所以得到相关首长批准可以开公车上下班。现在他已经获得提升,不在第一线工作,也就只能和大家一样开自己的私车上班了。

  至于上班时间内因为公务而使用公车,也有详细的规定,最主要的是防范使用公车办私事,即使是军人也不例外。例如离我家不远的贝尔沃堡(Fort Belvoir)是美国陆军装备司令部所在地,该基地军法官诺埃尔·伍德沃德中校就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所有使用公车的基地军人发出告诫,提醒他们不要犯规。该基地常常有人因公要去五角大楼,如果出门想起忘了带杯咖啡,是否可以绕路到附近的邓肯甜甜圈店(Dunkin’ Donuts)去一下呢?伍德沃德告诉他们,答案是不可以,如果被发现的话,惩罚将是一个月的停职停薪。

  政府雇员如果因公使用了私车,则可以根据里程数领取车贴。如果经过批准使用了私车,或者在没有公车可用的情况下需要用私车,则每英里补贴0.51美元。在有公车可用的情况下使用私车,则每英里只补贴0.19美元。(若在必需的情况下使用私人飞机,则每英里补贴1.29美元。

  美国人如何使用公车?

  美国的公车又是什么样的呢?对这个问题,我在美国住了十五年,居然没有一点线索。当然,总统乘坐的什么“一号”,不管是车还是飞机,肯定是公的。不过,除此之外,还真没有听说过什么公车。

  我教书的大学在波士顿市中心,和麻省的国会山毗邻,大家都说国会山就在我们校园里。我上班时,都从国会山的庭院中穿过,再从其地下停车场的出口前走过,不知道无意中挡过多少次议员们的车辆。多少年来,没有见过公车。只听说当年麻省的前州长、也是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来我们学校演讲,开场前一位教授上前打招呼:“哈哈,我们几乎每天地铁上见,一个钟点上班呀!”州长大人长年乘坐地铁,这早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再想想,美国确实有公车,我们还享用过。当年在耶鲁当着当着学生,女儿出生了。奖学金很快用光,一贫如洗。我们要去政府为女儿领食物券,当然也享受公车待遇。

  按规矩,当收入低过一定水平时,不仅有食物券,女儿还有免费医疗,定期体检,这种待遇可以一直跟到十九岁。可惜,虽然看病不要钱,去医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没有车,走路来回要一个小时,乘出租大概六美元,但实在不舍得。还是按照规定,每次去医院,就打电话叫公车。经常要头一天约好,然后人家按时到家门口来接。来的公车一般都是小巴士,就我们一家乘客,空调等等设施很齐备,甚至挺豪华。把你送到医院,然后定点来接。每次用完,都觉得太浪费了,仿佛整个国家被我们这个小家庭给搞破产了。所以能不用就不用。天气好时我们从来都是自己走。

  后来拿到工作,搬到波士顿近郊。当了多年穷学生,刚有固定收入手头依然十分紧凑,在很贫困的区租下个公寓。对门邻居像是位退休有残疾的女士,经常有个小巴士来接她。我们享受过这种服务,一眼就看出那是公车。那位女士行动很慢,公车司机每次都要下车把折叠轮椅送到门前,等她坐定,推着她上公车。此时公车一扇特别的门自动打开、降到和地面平行,轮椅直接可以推上去,然后上升到车内。整个过程非常缓慢,但有条不紊,十分安全。

  这种公车服务,在美国各地大致都有。专门针对的是低收入阶层和退休、有残疾的人员。你只需要登记,然后一个电话就可以了。后来我们自己买了房子,就离开了那个区,公车也就不常见了。

  我们现在居住的小镇地方自治,镇里的官员基本都是义务人员。女儿有位同学的母亲是“镇领导”,大家有事情就找她。可是,有一天她自家的车坏了。那天来我们家接我女儿和她女儿一起到邻镇上数学班,居然开了辆警车来。一问才知道,身为“镇领导”,自己的车送去修,一时没了交通工具,就调来一辆“公车”。我在美国这十五年,只见穷人用公车。官员用公车,除了电视上看见的总统外,亲眼见到的仅此一次。

  看来,公车到底归谁来用,体现了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作者:薛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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