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消息,美国洛杉矶县柔似密的亚太家庭中心亚太诊所1月4日发生一起智障妇女用锤子攻击警察,被警方当场击毙的案件。这名妇女系华裔,属于精神病患者。
Jazmyne Eng, 40, of Rosemead (Courtesy of the DMV)
美警员打死华裔精神病患 行为是否恰当引争议
据洛县警方介绍,美国当地时间1月4日下午3点多钟,当地警方接获一起报警电话,称一名40多岁的亚裔妇女挥着锤子在诊所门前吓唬过往的人们,还赖在诊所大厅不走。3名警员于3点40分赶到案发现场,要求这名妇女放下手中的锤子。这名妇女不但不听,反而用锤子追赶警员。一名警员试图用电击枪制服她,但未能奏效,结果另一名警员开枪将这名妇女当场击毙。
这一事件立刻引起洛杉矶华人社区对警方是否执法过当话题的广泛讨论。对此,律师邓洪认为,其中的确有很多疑点值得有关方面彻底调查。警察在穿上制服前只接受过半年的专业培训,其中大部分时间是体能训练,真正的法律常识课程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所以,他们不可能完全了解执法尺度的问题。
《侨报》指出,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接到报警电话时,已经知道伍荷是精神病人。既然是病人,她肯定不清楚什么是对错;其次,作为一名华人,她很可能不懂警方的“Freeze”(别动)的英语含义。警方是否还要用致人于死地的办法来对待一名精神病患者,其答案是值得商榷的。
但美国武力使用专家沃伦(Rocky Warren)1月5日回应说,美警员开枪打死华裔精神病患执法得当,根据警方初步调查的结果和媒体报道的内容分析,警员当时的反应应当是不得已而为之。
案件新进展:警员抵达前已知其患精神病
根据17日英文媒体帕沙迪纳星报公布的黄梅案报警电话录音,报警男子当时已说明现场正在发生一起“低级别”紧急事件。洛杉矶县尸检办公室日前公布的尸检报告也显示,黄梅在遭到枪击前并未被电击枪击中。
1 月4日下午,一名未说明身份的男子在求救电话中对洛杉矶县警局的警官说:“我们遭遇了低级别威胁性紧急状况”。“我们这里有一名中年女性,她身体矮小,坐在我们前台办公室旁,我们知道她是位病人,但她拒绝与任何人接触。她坐在那里,大腿上放着一把圆头锥顶的榔头。”打报警电话的男子当时对接听电话的警官说:“眼下尚无暴力行为, 但我不希望她发展到那个程度。”星报报道说,这一电话录音的文字是经过编辑的。
洛杉矶县尸检办公室助理主任温特(Ed Winter)日前说,该办公室的调查人员在案发现场的地上发现了一些电击枪打出的碎屑,其中混杂了一些黄梅身上的衣物,但无证据证实电击枪击中了黄梅的身体。警方表示,在警方开枪之前,一位在现场的警员曾试图用电击枪将黄梅制服,发现未奏效后便向黄梅开了枪。
尸检办公室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黄梅左手手掌被击中,而另一处枪伤则在其左手上端、无名指下部的位置,在这两处枪伤之间有些淤青。目前尚不清楚黄梅当时是用哪一只手拿着榔头。温特说,调查人员在黄梅的左胸部和背部发现了两处枪伤,但目前尚未确定哪一处是进弹孔伤口,哪一处是出弹孔伤口,或者这两处枪伤是子弹打到地板上弹回所导致的。
黄梅家属震怒于尸检报告 将状告洛县警局
据《侨报》1月17日消息,洛杉矶县警员开枪打死黄梅案的部分尸检报告公布后, 黄梅家属极度愤怒,目前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调查案件真相。受托律师表示将以不当死亡(Wrongful death)罪名追究警方的民事责任,而且不排除以违反民权罪名向联邦法院提诉。
16日,洛杉矶县尸检办公室公布了黄梅的部分尸检报告,证实警员使用电击枪时并未击中黄梅的身体。黄梅的家属得到这一讯息后对警方随便使用致命武器一事表示极度愤怒,并委托邓洪律师事务所采取法律手段调查案件真相、讨回公道,同时避免此类悲剧再度发生。
邓洪受访时表示将以不当死亡罪名在州级法院对洛杉矶县警局提起民事诉讼。邓洪说,这起民事诉讼将在半年之内提出,但不排除以违反民权罪名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邓洪律师事务所已在联络洛杉矶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亚太法律中心等机构,要求成立黄梅案独立调查小组,查明案情真相。邓洪表示,目前其律师事务所正与全美最具规模的民权诉讼律师事务所GIRADI AND KEESE磋商,准备就黄梅案联手状告洛杉矶县警局。
邓洪表示,其律师事务所正在收集更多有关黄梅案的证据,目前不便透露已掌握了哪些。邓洪说,根据他所掌握的当天报警电话录音,报警人当时已说明这是一起“低级别”(Low level)紧急事件,因此警方没有必要将人打死。
英文媒体对黄梅案也相当关注。邓洪引用帕沙迪那星报17日社评中的话说,这家英文媒体“批评洛杉矶县警局员警乱开枪,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形象及民众对警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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