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琳凯是一名初中老师,1998年她在西雅图被控于一名幼童发生性关系。她和那孩子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小正太只有12岁。
1997年7月,玫琳凯为和她发生性关系的小正太生下了一个孩子,当时小正太才14岁。事情曝光后,玫琳凯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桑德拉贝丝.吉赛尔是教会学校的一名英语老师,她被指控强奸了一名16岁的学生
赫伯特.詹宁斯是一名30岁的高中教师,她被控与16岁的学生非法发生性关系,并将自己的裸体照片送给他。
2005年9月,詹宁斯因“向未成年人传播有害信息”被判有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