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际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告 要求逮捕卡扎菲等三人

www.sinoca.com 2011-09-09  中新网


国际刑警组织在其网站上对卡扎菲等三人发布了红色通告,要求各成员国协助将其逮捕

  综合报道,国际刑警组织9日正式发出红色通告,要求该组织各成员国协助逮捕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其子赛义夫和原情报部门负责人塞努西。

  据报道,9月8日,荷兰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莫雷诺-奥坎波请求国际刑警组织向其成员国发出红色通告,将卡扎菲等3人逮捕并引渡到海牙。他表示,卡扎菲被捕“只是时间的问题”。早些时候,利比亚反对派“全国过渡委员会”也做出了同样的表态。

  9月9日,国际刑警组织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针对卡扎菲等3人发放红色通告的消息,称通告将被发至全球188个该组织的成员国。据介绍,国际刑警组织签发的国际通告共有7种类型,其中红色通告为该组织最高级别通告,要求该组织成员国基于某国司法部门或国际法庭签发的逮捕令,逮捕受到通缉的嫌疑人并将其引渡。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罗纳德・诺布尔(Ronald Noble)说,该组织将协助国际刑事法院以及由“全国过渡委员会”为政权代表的利比亚当局进行合作,逮捕卡扎菲。

  今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曾就卡扎菲及其15名家人或亲信发出橙色通告,以此来警告成员国有关卡扎菲等人及其资产的流动将会带来的危险,协助成员国落实安理会规定的制裁措施,并为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利比亚问题提供帮助。

  6月27日,国际刑事法院批准了检察官莫雷诺-奥坎波提出的申请,对卡扎菲等三人签发了逮捕令,指控其犯有危害人类罪。据介绍,这是国际刑事法院历史上第二次对在任国家元首签发通缉令。

  国际刑事法院主审法官莫纳根(Sanji Monageng)表示,有充足的理由表明卡扎菲父子对迫害、谋杀利比亚平民事件负有责任。

  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联合国1998年7月17日外交全权代表会议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又称《罗马规约》)的规定,于2002年成立的。到2010年3月,已有111个国家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另有37国签署该规约,但并未获各自立法机构批准。

  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俄罗斯和美国均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利比亚反对派攻占首都的黎波里后,卡扎菲去向不明,近日有消息称,卡扎菲及一些高官进入了邻国尼日尔,但卡扎菲随后已通过媒体发表录音讲话,对此予以否认。他将反对派斥为“雇佣军、叛徒”,称将在的黎波里等地展开战斗,最终击败北约和反对派武装。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性丑闻容忍度国家排名 墨西哥最宽容 日本最严厉
下一篇:维基解密:沙特国王实际已95岁 靠伟哥玩后宫(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