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2005年把婴儿放进微波炉加热致死的柴娜.阿诺德,13日被定罪。图为阿诺德在俄亥俄州蒙哥马里郡民事上诉法庭的档案照。(美联社)
陪审团13日裁定,一名把自己初生婴儿放进微波炉加热致死的母亲罪名成立。
31岁的柴娜.阿诺德(China Arnold)于2005年8月,将出生才28天的女婴放进微波炉,加热致死,被判重谋杀罪(aggravated murder)成立。阿诺德可能面临死刑,量刑过程预定16日开始。
检察官表示,被告和男友吵架后,故意把婴儿放进微波炉加热致死。但被告辩称,其它人也有责任。
法医作证说,婴儿被加温到华氏107到108度之后死亡,婴儿在微波炉中的时间,超过两分钟。
助理检察官布兰特(Dan Brandt)告诉陪审团,阿诺德的犯罪蓄意比「用刀或枪杀人罪」更严重。
布兰特说,阿诺德先把婴儿抱到微波炉旁,把婴儿放进微波炉,关好微波炉的门,按下开关。婴儿在微波炉被加热致死时,阿诺德袖手旁观。
被告律师瑞昂(Jon Paul Rion)辩称,证据显示,婴儿的父亲泰雷(Terrel Talley)也有责任。
阿诺德的初审发生错误。阿诺德在二审确定有罪,但二审结果在去年秋季被驳回,上诉法庭发现检察官有错,并且二审法庭没有让一名物证证人为阿诺德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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