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登死了,他竟然死了,他终于死了,虽然疑团重重。
911那天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2001的事情,刚参加工作,那天正好集中行动。我们正在路上巡逻,突然一个同事喊到,美国被炸了,走,网上有直播。
拉登选911这个日子是聪明的,因为美国的报警电话是911,相当于我们的110,这个日子很容易被记住。
即使是最有想象力的好莱坞导演,也不会意想到911的场景,这样说来,拉登的确是个天才。行行出状元,即使是搞恐怖主义,能闹出那么大动静,也不容易。
一 如何评价拉登
拉登的本质,是带有政治目的的恐怖组织头目,很多人崇拜他,除了政治信仰相同是天然是他的支持者,无非是因为他“反美斗士”的名号,不满意美国的人是太多了,但是公开和美国作对的人有多少,拉登冲在前头,虽然他屠杀平民的行为,为国际社会普遍深恶痛绝。很多人赞同拉登,都是认为“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拉登客观上牵制了美国很大的注意力,为很多其他势力争取了利益。但是有意思的是,因为了有了拉登的存在,美国对外用兵有了充足的理由。
二 美军的行为合法吗?
大家都知道美国当年抓获萨达姆,是交给伊拉克政府处理的,因为萨达姆虽然处处和美国作对,但是并不直接侵犯美国的利益。所以美国人移交给伊拉克人处理是明智的。拉登不同,他策划911直接针对美国的,美国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法律抓捕拉登并审判。
大家注意到美国一再强调是拉登抵抗后才被杀的,这个也是讲人权的表现,假设拉登投降,那美军便不能杀他,必须得审判,因为在文明国家,任何未被审判定罪的人都只是嫌疑人。虽然结果一定是死刑,但是对美国死刑制度了解的人都知道,美国虽然有死刑,但是审核的程序非常的复杂,多次上诉后实际执行又很多年过去了,拉登的身体可能顶不到实际执行的那天。你用暴力反抗抓捕,根据需要可以采取暴力手段应对是合情合理的,哪国法律都允许的。
三 国际管辖权的问题
美军的行为涉及一个问题,国际管辖权的问题,拉登是外国人在巴基斯坦境内,即使巴基斯坦也认为拉登是恐怖主义,他愿意协助抓捕拉登,他也不会允许美军这样不通知就突袭,最严厉的反应,他可以认为是侵略,而直接进攻美军的部队。但是巴基斯坦受了美国几百亿的恩惠,只是外交性得说:并没有监测到美军,下不为例。
如果美军抓获了拉登,归途中被巴基斯坦的热血军队围攻而机毁人亡,那时赔了夫人又折兵,我相信奥巴马不会冒这个险,也许巴基斯坦的政府不会愿意得罪美国,但是你入侵我领空,我可以直接对付你,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热血青年任何时代都有。有报道说,奥巴马收看了击毙拉登的直播,并直接指挥,从技术角度看,没有问题,这种直接指挥,管理学上叫“扁平化指挥”,就是高级指挥员直接指挥到最一线的成员,奥巴马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因为他承认了,就要承担所有的责任,万一出差错,没有回旋的余地,他不承认,错在下级,他就游刃有余了。
四 为什么不公布真相
美国决定不公开击毙拉登的细节,那么公开真相就要至少50年后了,我们能不能活到那时,努力吧。
不公布,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理由。以美国的实力,彻底摧毁基地固然很难,但是只打击一个拉登还是绰绰有余的,击毙拉登又恰巧在奥巴马竞选的关键时候,正如当年活捉萨达姆在小布什连任的关键时刻,都不是偶然的。
拉登,其实在最近几年,被打击的只剩下精神的象征意义了,追悼会上,我们往往会赞美死者,失去了一个XX,有多么大的损失,其实最后的几年,他卧病在床,啥也干不了,没有任何贡献。这几年的拉登就是。早已组织不起来大规模的袭击了。
我个人观点,美国人早已控制了拉登的行踪,至于是不是两年前活捉,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只等合适的时机,消灭他,为政治利益服务。击毙拉登,标志着美国以打击基地为名的一系列行动,到了收官阶段。
五 巴基斯坦的责任
有警察同行听说拉登被击毙,笑称“拉登住所的社区警察要倒霉了”。
这是个只有警察才听得懂的笑话。假设巴基斯坦也有义务协助抓捕拉登,这样的一个重要通缉犯大摇大摆得住在闹市,你居然没有发现。你社区警察本来应该熟悉辖区的情况,却漏洞很大,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不应该追究你的责任吗?你当然觉得冤枉,拉登躲了那么多年,没有点反侦察能力吗?但是你毕竟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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