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5人因不满“夫妇同姓”制度,最近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每人100万日元。
日本媒体6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5名原告认为,结婚时夫妇一方必须改姓的民法规定违反了“宪法第13条关于尊重个人、第24条关于两性平等的条款”。
按照原告律师的说法,这是日本国内首起围绕民法“夫妇同姓”规定的诉讼。原告包括富山市75岁的退休高中教师本协子、东京都39岁的自由撰稿人加山惠美等。这些人主张,既然宪法第24条规定夫妇拥有同等权利,那么改姓一方的利益便受到损害。本说,她1960年结婚后户籍上使用夫姓,但生活中依然维持旧姓本,“因为户籍名被视为本名,我有种强烈丧失自我的感觉,精神上非常痛苦”。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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