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消息,10月5日,日本敦贺分部随即以航行中未尽避让来船的职能,对两名中国船员同时提起起诉。事故发生在10月1日凌晨,一艘香港籍货轮与在加贺市附近海域的日本渔船发生碰撞。船员称在事故发生前15分钟便已经离开驾驶操作位置。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消息,10月5日,日本敦贺海上保安部以航行中未尽避让来船的职能,对10月1日发生在日本石川县加贺市附近海域的中国香港籍货船与日本渔船相撞事故的相关责任人,28岁的中国香港籍货轮二等航海士及49岁的日本渔船船长,向福井地方检察厅敦贺分部递交了建议起诉书。敦贺分部随即以同样的罪名,对二人同时提起起诉。
事故发生在10月1日凌晨,一艘香港籍货轮与在加贺市附近海域实施捕捞作业的日本渔船发生碰撞事故。敦贺海上保安部通过调查,了解到当两船相撞时,28岁的二等航海士与49岁的渔船船长正负责驾驶船只。当海上保安部调查人员分别对二人询问事故发生过程时,二等航海士称自己在事故发生前15分钟便已经离开驾驶操作位置去处理航海记录,而渔船船长也承认自己在操作船只时确实没有很好地注意前方航道上的船只。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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