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位共和党重量级参议员近日连连质疑美国宪法的“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规定,从而使是否应当废除“出生公民权”的争议再起。对此,美国《侨报》8月5日刊发社论指出,“出生公民权”已经成为美国民权的基石,体现了美国平等与自由的价值观。如果废除之,则不仅会给本土主义者和反移民势力以得寸进尺的机会,更会给美国自由、平等的形象蒙上阴影。
社论摘录如下:
资深参议员格雷厄姆表示,准备提出修宪案,修改已经“过时”的“出生公民权”定义。他强调,奖励非法移民的违法行为是一种错误。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克康奈尔、重量级参议员麦凯恩虽然含糊其辞,但也表态支持举行听证会,对“出生公民权”进行评估。
“出生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被写入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出生公民权”的争议由来已久,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解读不同。每到选举年或者移民改革辩论开始时,这个问题总会被提出。
此次争议所以引人注目,一是亚利桑那严苛移民法的部分条款刚被联邦法院封杀,关于尊重宪法和民权的争论余波未息,此时挑战“出生公民权”,势必再掀轩然大波。二是中期选举即将启动,支持或者反对“出生公民权”,都是一种政治姿态,可能影响选情。三是综合移民改革迟迟难以启动的今天,非法移民合法化的前景尚不明朗,废除“出生公民权”的矛头直指非法移民,更令在美无身份者感觉没有出头之日。
华人社区非常关注这个话题,有历史和现实两个因素。历史上,1866年宪法第14修正案辩论时,华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应当自动成为公民就曾经是个议题。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曾有华人在美所生子女短暂离境再入境时,其公民身份遭到拒绝。悲惨的历史记忆使华人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
现实中,没有身份的华人在美生子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中国国内的富人也纷纷利用旅行便利来美生子,一些华人聚居城市“月子中心”生意火爆。参议员格雷厄姆此番不仅将矛头对准“扎根”美国的非法移民,也对准那些利用旅游签证来美生子的外国人,他认为这使得美国公民“身价贬值”。“出生公民权”的存废事关华人切身利益。
主张废除“出生公民权”者的一大理由是,此举将减小非法移民不断涌入美国的动力,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定锚婴儿”(anchor babies)在21岁后可以为其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美国绿卡,这被广泛认为是非法移民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皮尤中心2008年曾估算,美国1100万非法移民大约有380万在美国生子。这给美国移民执法部门带来新的人道难题:遣返身份非法的父母,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女怎么办?事实上,许多非法移民因遭递解而家庭破裂、骨肉分离。
反对废除“出生公民权”者提出针锋相对的理由是,非法移民来美主要是为了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更好的生活环境,很少有人专门为生孩子而偷渡来美。废除“出生公民权”会造成非法移民的数量大增,许多本来应当有美国国籍的孩子成为无国籍的人,将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就难怪近年来多次民调问到是否应当取消“出生公民权”时,支持者与反对者一直旗鼓相当,不相上下。可以说这是一个比允许非法移民合法化更具争议性的话题。
我们认为,当前情况下,挑战“出生公民权”并不现实可行,相反还会有负面影响。
首先,“出生公民权”实施142年来,尽管屡遭挑战,但每每得以生存,是因为它已经成为美国民权的基石,体现了美国平等与自由的价值观。如果废除之,则不仅会给本土主义者和反移民势力以得寸进尺的机会,更会给美国自由、平等的形象蒙上阴影。美国人能容忍没有身份的学生通过上学实现“美国梦”,何以不能给予诞生在非法移民家庭的无辜孩子以公平、宽松的成长环境呢?
其次,要修宪必须得到三分之二国会两院议员的同意,而且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作为少数党,共和党人在国会推动这项修宪案,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试图通过取悦保守派选民,在中期选举中谋取政治利益,则他们必须三思而后行:得罪少数族裔,特别是拉丁裔选民,后果难以逆料。
第三,废除“出生公民权”,将让更多人不得不出示文件来证明合法身份。在新系统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打破旧系统,只会让现有步履艰难的官僚系统更加不堪重负。欲以复杂而昂贵的体系取代简单而公平的系统,而实际正面效应并不明显,就不是一个明智的政策取向。
两党议员与其不合时宜地纠缠于“出生公民权”存废之争,不若集中精力,好好想想如何弥合党派歧见,尽快启动综合移民改革,修补破损的移民系统,那才是遏制非法移民持续增加的正道。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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