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俄罗斯社会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俄罗斯国家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反腐是我们国家一个百说不厌而又常说常新的话题。人民都在看着,国家正在发生什么变化。但目前,没有人对反腐工作的实际情况满意――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政府官员,甚至连腐败分子都不满意!我们的反腐工作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7月14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俄议会上院立法者委员会上严肃地说。
据知情者透露,梅德韦杰夫主持召开由俄各联邦主体议会议长参加的反腐专题会议,就是要回顾俄罗斯近两年来的反腐工作效果,并为下一步反腐法律体系的完善确定方向。
梅德韦杰夫入主克里姆林宫两年多来,俄罗斯接连出台了一系列国家反腐计划,确立了反腐的法律基础,彰显了政府高层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但与此同时,俄罗斯的腐败现象却依然“开花结果”。这也是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最近多次就反腐工作发表谈话的重要原因。
据悉,俄罗斯2009年查明的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数量达43000起,比2008年有所增加,其中涉及审判机关滥用职权的刑事犯罪和官员收受贿赂的犯罪均上升了10%。而梅德韦杰夫在会上强调,其实,尚未破获的此类案件要比已破获的多数十倍甚至百倍。
梅德韦杰夫指出,俄罗斯今年首次全面实行了总统府和总理府行政人员、政府成员、议员、法官、护法机关官员和联邦主体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这一制度今后应扩展至地区和市一级官员,而且要保持经常性和制度性。他表示,加强反腐就要强化立法机关对权力的监督,强调政府的各位副总理和部长应经常到议会回答议员们关心的问题。
梅德韦杰夫还建议,由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研究对贪污受贿者实行数倍于贿赂金额的重罚的可行性。“惩处腐败的措施应当与其犯罪轻重相符”,通过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和措施,对国家公务人员起到震慑、警醒作用。
其实,早在今年4月初,梅德韦杰夫在总统反腐败委员会会议上就曾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对腐败分子实行重罚的可能性。梅德韦杰夫说,“对腐败分子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或许是剥夺其财产”,但剥夺财产从司法程序上来说很难实现,“实行数倍于贿赂的重罚可能会相当有效”。他当时要求总统办公厅和政府认真研究这一提议。
据悉,俄立法机构下半年准备出台反腐的新行动纲要,其中就包括对受贿者处以高额罚金。如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收受3000卢布(1美元约合30卢布)的贿赂,就要被处以50万卢布的罚金,而且3年至10年内不能再从事与受贿行为相关的工作。
与此同时,俄立法机构还计划进一步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各级官员今后除了申报本人、妻子和未成年子女财产情况之外,还要申报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近亲人员的财产情况。
俄罗斯总理普京6日也曾针对本国的腐败问题放出狠话。
普京在谈及俄北高加索地区的发展问题时指出,与反恐同样重要的工作就是整顿贪污腐败行为。
普京说,“应该怎么对付贪污腐败分子?应该把他们绞死!”
不过,他随后话锋一转:“这并不是我们的手段”,俄罗斯不应使用中世纪的手段,而应提高法律实践的效率。
普京认为,最行之有效的手段是通过一整套的反腐败法律,并努力使它们发挥作用。此外,所有预算拨款的支出都应保持透明,而解决这一问题的现代手段就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
虽然政府高层根治腐败的决心不减,但律师列兹尼克却认为,“俄罗斯反腐工作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深层原因是,行贿、受贿已成为俄罗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行为在社会上并不受谴责。许多行贿者都是主动提出要给受贿者钱财的。”
对于这种情况,作为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也并非一无所知:“曾几何时,甚至有人认为,腐败就是我们国家的一种管理方式。有人甚至说,与腐败做斗争是徒劳的。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而且还是心理问题,是日常生活习惯问题和全民法律意识问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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