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旅美期间所住的康州诺沃克,处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两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之间。这两条高速公路靠南的一条是沿长岛湾的95号高速,靠北的一条是距海远些的84号高速。两者相距约30公里,由一条南北向的7号普通公路沟通。新英格兰地区是美国经济高度繁荣的地区之一,交通繁忙可想而知,亟需将7号公路的这30公里路段改造成高速路。
但是,这项工程动工多年,迄未修通。以美国的经济、技术水平,修一条30公里高速路竟旷日持久,至今还说不准建成日期,岂非咄咄怪事!
说怪也不怪。问题不在经济、技术,而在管理体制。
这30公里高速路工程分成北中南三段,北、南两段早已竣工,唯有中段几公里遭遇梗阻,不让施工,而且动工日期还不知猴年马月。原因是这段路途经威尔顿市东侧,而威尔顿市议会认为高速公路通过本市,虽然不涉及拆迁问题,但车流量会大大增加,将影响市民生活质量。于是,市议会对此项议案始终不予通过。
7号公路是“州道”,并非威尔顿市管辖,而该市的议会却可以阻止动工。更奇的是州政府竟也不能下个红头文件之类指令“强制执行”,大家就这么长时间耗着。民主是够“民主”了,效率却大打折扣。
我想,如果在我们中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由县长出面召集个协调会,绝没有协调不好的。万一协调不果,县委书记给下层领导打个电话,“做做工作”,一切都迎刃而解。报载台湾的江丙坤前不久到大陆参访,就赞叹大陆办事效率高,他说再难的事儿,头天晚宴时给市委书记反映了,第二天就得到解决。
我看,还是民主与效率二者得兼的好。“民主”太过,须关注效率。效率太“高”,要顾及民主。那种说声拆迁就得鸦雀无声,如有迟疑就“兵临城下”的做法,效率是高了,可是上访率也跟着高起来,是不是也有得不偿失之虑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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