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正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尽管被侵吞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但记者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看到,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一位省级涉科研部门的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坦言,上述做法不是孤例。“这几年企业参与省里科研项目的不少,但效果待观察。像上市公司那么大的账目流水,很容易以各种科研名目报销掉几百上千万的经费,甚至查出有企业将经费挪用在房地产上,简直把基层科研经费当个 筐 ,是啥都敢往里装。”
个案折射制度性漏洞
针对李宁涉案,记者多次联系中国农业大学校办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应答。而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连用三个“不知道”来回答:不知道院士归谁管,不知道领导在哪里,不知道李宁个人任何情况,“我们只提供研究场地,李宁级别太高,我们管不了”。
李宁涉案令很多师生和专家惋惜。中国农业大学一位硕士生称,李宁身为院士,还长期坚持为普通学生授课,实属少有。还有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生于江西的李宁,求学时是典型“学术痴”,其作出的重要科研贡献不能因其贪腐行为而被全盘否定。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制度性漏洞:
——将经费结余作为研究人员个人收入,为何成为各方“默许”的明规则?
一位“211”院校青年课题负责人表示,经费如果花不完,按理应上交,但大多时候没有人这么干,而是设法“吞掉”。“有人年年找学生要火车票报销,一个课题三五人,一年的火车票却天南海北几百张。”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长期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上述负责人表示。
——借助企业参与科研以便“报账”为什么不受监管?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科研管理行政化、功利化易引发“吸金”乱象。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当前,一些科研项目的开展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生产力,而是为了满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考核和经费指标。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他说。
据了解,《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当院士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中国工程院发言人董庆九表示,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该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李宁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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