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届时将进行庭审微博直播。
网络红人“秦火火”
公诉机关指控称,秦志晖(秦火火)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案
多个重大公共事件,都有他们的身影
●“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
●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
●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
●攻击著名军事专家罗援、社会名人杨澜,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包装“中国第一无底线”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模特等。
自白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秦火火”等人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某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有网民称其为“水军首领”,并送其外号“谣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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