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开日本“核密室”之门
被美国催还的300公斤钚,在日本的“核家底”中实在只是小菜一碟
文/金嬴
今年1月,美国催促日本归还超过300公斤武器级钚的新闻令世人大吃一惊。随后,穷追不舍的国际舆论发现日本的“核库存”竟然大得不可思议:高浓缩铀超过1.2吨(包括200多公斤武器级铀),核反应堆级钚达44吨。美国有关专家估算,日本的核材料储量已超美国,居世界第一。
消息传出,举世震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一场例行记者会上曾就此“七问”日本政府,中国常驻维也纳代表团大使也在最近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上再次要求日方对储存武器级核材料问题予以解释,但日本对此都未予置理。当此世界核安全峰会召开之际,搞清楚日本这些核材料是怎么来的,及其为什么要存储如此多的核材料,是警惕和应对日本核武潜力的重要前提。
日本核材料源自同美国的相互利用。20世纪50年代,美国率先提出“和平利用核能”。一方面是针对苏联人也已拥有原子弹和氢弹,美国要打出“和平牌”,占据道义上的制高点,并借以洗白自身实战中使用过核弹的“原罪”。另一方面,则是产业利益的强劲推动,为的是开拓市场,把越来越多的剩余“核产能”卖出去。这种情况下,美国首先想到了日本。
日本对美国抛来的“橄榄枝”反应迅速而热烈,因为此时日本许多政客在内心深处,正算计着通过发展核电,逐步建立核武潜力,进而拥有核武器。 1954年3月,中曾根康弘等议员提出原子能研究开发预算,这项以建造核反应堆为唯一目标的预算案,开头就说“有必要将核能预算提上议程,以了解核武器,并掌握使用它的能力”,而对于“和平利用核能”则只字不提。之后,该提案没有任何争议地获得通过。1954年11月,日本首相吉田茂访问美国,在与艾森豪威尔的共同声明中,和平利用核能被推向“将为日本和世界创造巨大价值”的高度。一年后,日美签订核能研究合作协定。就这样,以美国提出的“和平利用核能” 为契机,日本当权者处心积虑地抓住一切机会,发展壮大核能产业,通过成为一个潜在的核武国家,树立其大国地位。
从上世纪60年代,直到三年前的福岛核事故,日本核能力一路高歌猛进,已经高速发展了四十多年。1966年第一座反应堆启动后,核电很快就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70年代建成20台机组,80年代建成16台机组,90年代建成15台机组,新世纪以来建成5台机组。四十多年来,平均每年新增150万千瓦发电能力。
快速成长中,日本的核电始终与核武相连。上世纪60年代,岸信介将修改和平宪法奉为其“政治使命”,也因此成为第一位提出可保有用于自卫的核武器这种“宪法解释”的首相。此后,岸信介的胞弟佐藤荣作上台,更明确将核电体制与“国家安全保障”直接挂钩,提出“为了维持国家安全保障的基础,在国内必须保持先进的核技术和核产业的方针”。从岸信介“释宪”到佐藤创立“公理”,核能在日本从一个发电的经济议题,悄然“转化”为一个“国家安全保障”和“可保有用于自卫的核武器”问题。
日本把核能“转化”为核武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对核电站的乏燃料进行后处理及铀浓缩。而在当今世界,日本是唯一可以拥有这两项敏感技术的非核武国家。这自然有赖于美国的绿灯放行,但其中也有一个前提,即日本不得保有超过需要的钚。因为美国方面深知,在核武器级钚与反应堆级钚中间实际只差一层窗户纸,因此在1993年美国就把反应堆级钚视作“武器用核物质”。据国际核分裂性物质专家小组的统计,截至2011年末,日本保有的钚多达44.3吨。因此,被美国催还的300公斤钚,在日本的“核家底”中实在只是小菜一碟。
综合各种因素,世界必须严肃对待日本巨大的核武潜力。尤其是“3·11”福岛核事故后,日本的核意图越来越令人生疑。
由于国内巨大的反核舆论压力,自2012年5月后,日本的核电站、核机构几乎全部处于停运状态,而且未来日本的核电能在多大范围内重启,也带有巨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即便如此,日本依然坚定不移地表示要继续进行乏燃料后处理。2014年初,日本六所村乏燃料后处理工厂向日本核能安全委员会提出安全申请,希望早日启动。这一申请完全无视了之前美国的劝阻。据称六所村工厂每年可生产9吨钚。日本坚持生产、积累核材料的执拗,显现了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即在没有明确的核电钚消费的情况下,日本究竟为何要继续生产、积累钚?又如何保证这些可以制造核武器的钚处于安全状态?对于这一自相矛盾的做法,日本至今也没有给国际社会一个解释。
一旦洞悉了日本“核密室”的真谛,其巨大的核潜力、不透明的核政策,加上目前安倍政权不按规矩出牌的行为方式,整个国际社会都应不寒而栗。从现实看,未来仅仅冀望于日本自觉自律,兑现其“无核三原则”等空洞的口号,无疑是缘木求鱼。以这次世界核安全峰会为契机,怎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机制,促使日本打开“核密室”之门,在核能力、核政策、核合作上走向公开透明,并对其实行有效监管,已经是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一个严峻课题。当初助力日本获得今天核武潜力的美国,在日本核能力问题上更应该承担起世界头号大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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