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近年来,由于国内日常同质消费品的价格往往高于国外,国民消费大量外流,这对增加国内消费、扩大内需非常不利。具体而言,在国内外同质消费品价差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负过高和不合理收费提高了商品价格
消费品价格本身主要由成本、利润、税收及附加组成。其中税收与附加费对价格施加了很大的影响。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仍然较高,现行税制改革以降低间接税比重为宗旨有利于降低商品平均税负,但大量涉企费用仍然以间接税的形式存在(诸如教育附加费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三税之和的1%-2%;水利建设基金为销售总额的0.06%-0.1%等),并最终流入商品价格。关于该部分涉企税费对商品价格的影响,以最终消费额为税基进行计量,上述三方涉企费用之和如完全以间接税形式流入商品价格,相当于将原本的商品价格提升19%。大部分附加收费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依据,亟需规范与管理,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中国的经济转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物流和房租成本增长过快
据统计,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18%,不仅远比发达国家高,而且跟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基本相当的印度、巴西等金砖国家相比也偏高。从我国物流业总体费用考虑,有关资料显示,物流费用占商品总成本的比重从账面反映已超过40%。这些都大大推高了商品的成本。
房租成本增长过快,也使企业普遍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传统商业企业遭遇寒冬,众多小企业更是因此难以为继。
三、市场价格监控体系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一些行业的供应链中,还存在某个环节的市场从业者利用其规模或其他方面的专项优势,影响供应链各环节价格的合理调节,使得产品价格居高不下,损害终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而由于一般企业和民众法制意识滞后、市场信息不均衡等原因,虽然我国已出台《反垄断法》,但尚未被充分主动使用以保护市场秩序和终端消费者权益。
综上,我建议:
一、继续深化税制转型,完善现有的所得税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同时清理各级行政收费,特别是加强对地方层面行政职权部门的约束。
二、加强流通环节成本,特别是物流和租金的管控,以降低消费品价格增长的压力。
三、加强法制宣传和执行力度,抵制垄断企业任意抬价破坏供应链利润分配,并损害终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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