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了对中科院院士王正敏“造假门”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否认王正敏的专著和院士申请材料造假,称存在学术不规范问题。目前,调查结论已上报给教育部、中国科学院。
1月3日,王正敏在复旦大学眼耳鼻喉科医院举行的情况通报会上。本报记者 周凯摄
自从被曾经的学生和秘书王宇澄举报,79岁的中科院院士王正敏便被卷入了“造假门”。2013年下半年,这起事件因媒体报道而进入公众视野,恰逢院士制度改革成为话题,王正敏事件是否会成为院士改革的契机,一时引起热议。
近日,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对此事的最新调查结果。这份调查结果称:王正敏的专著和院士申请材料中的确存在学术不规范问题,但不能判断为造假。目前,调查结论已上报给教育部、中国科学院。
此前,中国科学院在1月7日首次对外回应时称:已有专门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并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处理此事。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科学院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瑞士导师回应:给予王正敏“坚定的支持”
2007年,王宇澄便开始在“新语丝”网站举报王正敏学术造假。2012年2月,他向复旦大学发出举报信,2013年8月,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了第一份调查报告。随后,由于两人均有异议,2013年9月,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启动复查程序。
在前期调查完成后,对于王正敏的苏黎世大学博士学位真实性等争议基本消失。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其《耳显微外科》等三部专著中,使用的100多幅耳部手术手绘图与其导师、苏黎世大学教授乌果·费绪专著中的图片雷同;将专著中的大部分内容拆分为14篇文章,在自己主编的《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上发表;将43篇非研究性文章当作正式研究论文,放入院士申报材料的附件论著目录中。
对于引用乌果·费绪手术图的做法,复旦大学的第一次调查报告称,1989年《耳显微外科》一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1990年)之前出版,必须考虑当时的历史情况;而王正敏主编的《颅底外科学》(1995年出版)和王正敏著的《耳显微外科学》(2004年出版)中的相关行为,不符合国际公认的学术规范,但不属于学术剽窃。
对此,王正敏解释,他的引用得到了费绪本人同意,因此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 “出版社认为文字里有注明,图上就不要再注明了。”王正敏称。
2004 年出版的《耳显微外科学》的英文序言正是由费绪所作,而在邀请费绪为其作序时,王正敏也曾委托时任秘书王宇澄将书稿清样寄给费绪。但王宇澄却对此予以否认,并称:自己曾在2011年7月前往苏黎世拜访费绪本人,将王正敏剽窃其手术图的做法告知对方,令对方非常生气。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了解到,费绪近期在给王正敏的信中明确表态:“你被允许过用你的方式使用我的插图”,并表示,他将在复旦大学和中科院的调查中给予王正敏“坚定的支持”。
记者曾向费绪发邮件求证,但未收到回应。据医院知情人士透露,费绪曾表示,不会回复中国媒体的问询邮件,因为“不愿意被卷进来,而这正是王宇澄试图在做的”。
复查结论维持原判,但院士推荐人仍持疑义
对于将专著内容拆分为14篇文章的做法,复旦大学此次调查结果称不存在违规行为,理由是这14篇文章不是作为论文发表,而是作为教学用途,“写成知识性的介绍或讲座式文章”,以连载方式刊登在该杂志“教育园地”等栏目。
记者看到,在《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2000年第5卷第1期,文章开头配发的“编者按”说明如下:“自本期起,本栏将连续刊载有关耳显微外科的基本知识,内容节录自王正敏教授编著的《耳显微外科》一书,其材料丰富翔实,读后将裨益于耳显微手术的开展。”
此外,对于在院士申报材料中,有四分之一的非研究性文章被当作正式研究论文放入申报材料的行为,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周鲁卫说:“我们只能判断为不严谨,应该将论文与非论文区分成两个部分,但不能说他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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