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
都是三无产品 商户大都偷着卖
记者走访多家店面发现,各类偷拍设备的包装盒上,都没有厂家信息,属于“三无”产品。
且都没有公开摆放在外面售卖,商户多将产品锁在柜中,现要现取。偷着卖,这几乎是心照不宣的行规了。
商户李某称,2005年以后,电子偷拍设备开始在中关村大量普及,深圳随便一个电子小作坊都可以效仿生产出元件,成本降得越来越低。
“没厂家没说明书,反正有问题拿回来找我就行。”商户们称,发货时会写明像素或者干脆口头沟通,由于操作手法都大同小异,所以对于这类产品设备的参数都是估摸来说。
买家
多为留证使用 市民担心隐私泄露
偷拍机的购买者都是什么人?
有多年偷拍机销售经验的商户陈某称,买的最多的人,是为了在法院开庭时留证,“这就是有‘特殊需要’的人。”
由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旁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这些人就选择这种手段来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眼镜就是一类很好的选择。
此外,有一款圆形黄色笑脸胸章型设备特别受学生青睐。外观可爱,乍一看与胸章无异,根本不会引起注意,“不少中学生一买一批,纯粹互拍图乐子。”
对于偷拍设备的态度,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市民,女性市民多表示反感,对个人隐私安全深感忧虑,“一听到偷拍机,第一反应就是卫生间和浴室,感觉很不安全。”
也有市民认为,在合法范围内使用可以接受。
专家
上午,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表示,目前对于偷拍设备的买卖,并没有像管制刀具和枪支那样明确禁止。依照民事诉讼关于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录音录像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不可以涉及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如果通过非法途径拍摄的证据,先要经过法院公正,拍摄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也表示,偷拍偷录的泛滥传播确实暴露了一些社会问题。从道德的角度看,是对当事人的名誉及身心造成伤害,同时也让群众没有安全感;从法律的角度看,它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
他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例如对偷拍设备的买卖进行登记,对设备的用途和适用范围加以约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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