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
流传的故事是这样说的,萨缪尔-摩尔斯(Samuel Morse)与朋友一起一边用餐一边讨论(相信你平时也会这样做)电磁学,突然他意识到如果电线可以即刻传输电子信号,那么为什么不能传输情报信息呢?
跟大多数有趣的发明故事一样,这也是骗人的。
电报不仅仅是由摩尔斯一人发明,事实上还有查尔斯-惠斯通(Charles Wheatstone)、威廉-福瑟吉尔-库克爵士(Sir William Fothergill Cooke)、爱德华-戴维(Edward Davy)、卡尔-奥格斯格-冯-斯丹尼尔(Carl August von Steinhiel ),只是他们发明的时间如此接近,英国最高法院拒绝给所有人颁发专利权。 而且,发现使用线圈会加强电磁感应的人也并非摩尔斯,而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瑟夫-亨利(Joseph Henry)。
关于摩尔斯的主要贡献――事实上是亨利改进的电磁体的应用,提高了信号强度――莱姆利这样写道“我们甚至都不清楚,摩尔斯是不是真的明白改进的电磁体能提高信号强度的原理是什么。”
电话
就如摩尔斯,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当初也发明了一项技术,并且后世以其名字命名。 不过真的名副其实吗? 贝尔解决了将电子信号转换成声音的难题。 但是这很明显是基于电报的发明,而且当时有很多人都在研究这个问题。
1860 年,菲利普-里斯(Philip Reis )就已经设计出了传话机(sound transmitter),而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路德维希-费迪南德-冯-赫尔姆霍茨(Hermann Ludwig Ferdinand von Helmholtz )当时也已经发明了听筒。 贝尔的真正贡献是“使电流的强度不断改变以模拟声音的变化”。莱姆利在书中这样说。 在这场“较量”中,他的对手还有托马斯-爱迪生。 即使是贝尔的最终产品――结合了发话机、波动电流技术和听筒――他也是在与其他人的共同合作下发明的。
发明家伊莱莎-格雷(Elisha Gray)与贝尔在同一天提交的专利申请,仅仅晚了了几个小时,最终法庭将此项专利判给了贝尔。 莱姆利在书中这样总结道: “贝尔能够举世闻名不仅得益于他在实验台前的辛勤工作,同样也得益于他在法庭上取得的胜利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
电影放映机
我这里讲述的大部分故事内容都是人们错把技术改进误会成发明。 不过有关电影放映机的这个故事没有那么复杂。 大致说来,这个故事就是有关专利剽窃。 弗朗西斯-詹金斯(Francis Jenkins)发明了一种放映机,以24格/秒的速度连续显示胶片影像,活动的画面看起来就如今天我们所说的电影。
不过弗朗西斯的出资人偷了他的放映机原型,以“爱迪生维太放映机”为噱头卖给了一家连锁电影院。只因为“爱迪生”这个名字家喻户晓,这就是所谓的品牌战略吧。 爱迪生当时的确在改进自己的电影放映机这是没错,不过他绝不是第一人,也并非发明了放映机的主要技术部分。 这个美好的发明故事不过起源于一起盗窃行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