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久水坝:潜在危险巨大
水坝是设计使用寿命平均为50年,而美国已有1/4的水坝寿命超过50年,到2020年时这个比例将高达85%。对一些老化的水坝,维护成本远远高于水坝带来的利益,于是,政府把这些水坝列入拆除名单,分批拆除。
根据美国全国水坝安全协会发布的数据,美国目前有高潜在危险水坝13991座,明显潜在危险水坝12662座,低潜在危险水坝57361座。
美国工程师风险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水坝的风险评估和整治,2012年春季,风险管理中心正对10个高风险水坝进行整治。
美国历史上曾发生数次垮坝事故。1976年6月5日,耗资1亿美元的爱德华州泰顿水坝垮坝,造成11人和13000头牲畜死亡,联邦政府对7563个事故受害人赔偿了3.22亿美元,全部损失超过20亿美元。
1928年3月12日,加利福尼亚州圣弗朗西斯水坝垮坝,引发了美国20世纪最大洪灾,450人遇难,这是加利福尼亚州历史上第二大死亡人数最多的灾难,死亡人数最大的灾难是1906年4月18日发生的旧金山大地震及由此引起的大火。
1889年5月31日,始建于1838年的宾西法尼亚州南福克水坝垮坝,洪水淹死了2209人
8.野生景观河流保护法案:水坝建设受到限制
林登・约翰逊总统1968年10月2日签署了《野生景观河流保护法案》,对那些颇具自然、文化和消遣价值的河流进行保护,让河水无任阻挡地自由流淌,满足当代人及未来人从自然获得的享受。
民间环保人士为《野生景观河流保护法案》的通过做出巨大努力。环保人士约翰・克雷海德与他的双胞胎弟弟一起,为这个法案奋斗了十几年。他们进行调研,撰写文章,发表演讲,参与辩论,法案里有不少条款来自这兄弟俩。有记者问他为什么河流的野生状态对他如此重要时,他的回答简单得出人意料:“因为我爱河流。”
国会遴选受保护的河流,内务部也可提出建议,由国会批准,受保护的河流由联邦或州政府机构管理。受保护的河流可以是一整条河,也可以是一条河的某些段。由联邦政府管理的受保护河流范围,在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州以外的48州距离两岸四分之一英里,阿拉斯加州国家公园以外则是二分之一英里。
受保护的河流被分成三类:原生态河流、景观河流和消遣河流。
原生态河流:河流没有任何人造建筑物的阻挡,没有被开发,没有被污染,作为美国的原始遗迹。
景观河流:河流或其一部分没有人造建筑物的阻挡,大部分处于原始状态,基本上没有被开发,但个别地方有通路。
消遣河流:河流或其一部分通公路或铁路,已被开发,过去有人造建筑物阻挡,但要求拆除。
《野生景观河流保护法案》在保护河流自然风貌的同时,允许消遣、农业活动和居民区合适的开发利用,但禁止联邦政府对水资源开发项目给予资助。
签署法案时,有8条河流及其缓冲地带列入受保护河流名录,截至2011年7月,受保护的河流增加到203条,河段总长度为20274公里,占全国河流总长度的0.36%。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