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核危机是一场噩梦,但它并非孤例。事实上这只是一连串核反应堆熔毁、爆炸,火灾和冷却液泄漏事故的其中之一———而且这些事故在正常运作和紧急状况下(比如干旱和地震)都可能发生。
为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与核安全有关的一些概念。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uclear RegulatoryCommission)将意外发生的核“事件”分为两个级别:“事件”以及“事故”。其中事件指的是在核电站日常运行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或者技术问题,但不会造成辐射外泄或者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则是核辐射泄漏或是核电站设备严重损坏。
而国际核与辐射事件等级标准则将核与辐射事件按其严重性分为7级: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其中第7级“重大事故”定义为“辐射物质严重泄漏并造成广泛的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需要实施有计划以及持续的应对措施”。
按照这样的分级标准,即便将福岛第一和第二两座核电站的熔毁事故包括在内,真正的核“事故”其实不多。但倘若将“事故”的定义修改为造成人员死亡或者财产损失超过5万美元以上的话,整个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在1952年至2009年间全球至少有99场核事故符合上述定义,合共造成205亿美元损失———或者说在过去30年间平均每年发生超过一起核事件并损失3.3亿美元。当然,这个统计尚未将目前的福岛核灾难计算在内。
事实上跟其他发电能源相比,核能的恶性死亡事故发生率高于燃油、燃煤和天然气,仅次于水电大坝。自1986年切尔诺贝利事件之后总共发生了57起核事故。虽然只有其中少数几起造成人员死亡,但造成的总死亡人数却比自1982年起死于美国商业航空事故的人数还要多。
另一个评定核能事故的指数———该指数将死亡以及财产损失以外的成本(比如受伤或者遭受辐射的工人和未导致反应堆关停或者泄漏的事件)也包括在内———在1942至2007年间共记录了956起事件。另外一个指数则记录了从197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洲三哩岛核事故到2007年期间超过3万起美国核电站轻微事故,其中许多都可能导致严重的熔毁。
这些失误可不仅仅发生于反应堆所在地。比如位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瑟维那河核废料再处理厂就曾释放出比三哩岛事故高十倍的辐射强度,而1972年在纽约海湾联合钚燃料转化工厂发生的一场火灾则引发了数量不明的钚元素泄漏,直接导致该厂永久关闭。
在核反应堆停机补充核燃料或者移除核废料进行储藏的过程中也不乏事故。在1999年的美国俄勒冈州特洛伊反应堆,正在将核废料进行干储藏的操作人员发现由锌碳材料制成的保护罩开始产生氢气,并随后引发了一场小型爆炸。
不幸的是,引起关注的不仅仅是那些在核反应堆以及核燃料设施现场发生的事故。2003年8月的美国东北部大停电期间,美国和加拿大两地有超过12个核反应堆的柴油后备发电机组暴露出未有适当维护的问题。其中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反应堆只能自动切断与电网的连接并保持待机模式(而非完全关闭),因为所有12个反应堆里只有2个能正常运作。
正如环境问题律师理查德·韦伯斯特和朱丽·勒门斯在2008年指出的那样:“核工业……就像(今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金融业……许多风险都未得到恰当的处置或者监管。”
考虑到一场事故所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目前的状况至少是令人担心的。一座位于市区30里外的500兆瓦反应堆一旦发生熔毁将导致4.5万人迅速死亡,7万人受伤,经济损失170亿元。
如果位于纽约市的印第安角核电站遭到袭击或者发生事故(这似乎是基地组织9·11袭击的原计划之一),那么将有4.37万人当场死亡,51.8万人死于辐射所引发的癌症,而清洁残留物质的费用估计高达2万亿美元。
按照笔者即将出版的新书《对核能前途的争论》中的数据,如果1000万人在一场彻底的核反应堆熔毁(外围保护结构完全失效,内部反应堆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事故中遭到核辐射,其中10万人将在6个星期内死于急性辐射病,大约5万人会出现急性呼吸困难,24万人会发生急性甲状腺机能减退症状,35万男性出现暂时性不育,10万妇女停经,并产生10万名有大脑认知功能缺陷的新生儿,还可能产生数千例自然流产和超过30万例癌症。
近年来核能的鼓吹者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相当大的政治支持,并将核能吹嘘成一个安全,洁净和可靠的化石燃料替代能源,但历史的经验却向我们展现了核能的另一面。(作者:本杰明·索瓦库尔,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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