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购买索尼VAIO TZ系列两款笔记本电脑与宣传内容不符,消费者谢先生一纸诉状将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两公司连带赔偿10万余元。
谢先生在起诉中称,2007年10月,通过媒体了解到英特尔公司发布了新一代英特尔迅驰平台(迅驰4)。
而在电脑卖场中销售人员推介采用该平台的索尼VAIO TZ系列笔记本电池待机时间长达11.5小时左右,内置TPM安全芯片可以对文件加密,同时宣称该系列笔记本选用用于飞机机身和F1赛车上的碳纤维材料。于是谢先生购买该系列两台电脑,共花费43976元。
不过之后谢先生发现,笔记本仅能待机3个小时,不具备加密的功能,并且只有机盖使用了碳纤维材料。而且谢先生发现,英特尔公司全球新闻发布会推出的新一代迅驰4是由CPU前端总线800二级缓存4兆,965芯片组及无线协议802.11N等3个核心部分组成,而其购买的两款电脑是由CPU前端总线677二级缓存2兆,945移动芯片组及无线协议802.11N组成,明显与发布指标不一致。然而通过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中心发现,检测中心分别两次向英特尔公司发出函件,希望该公司提供迅驰4的平台标准,但该公司一直没有正面回复。
谢先生认为,英特尔公司及索尼公司存在不诚信经营的情况,故要求两公司退赔共计106789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