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察机关更加强人民监督!
任何一个政党缺少监督,都将走向衰落。任何一种权力缺少监督,都将无法无天。同样,检察机关也离不开人民监督。
今天会上审议通过的第三个方案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什么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2003年9月起,《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始试点。
什么样的人适合当人民监督员呢?一般来说,需要密切联系群众,且有社会经验丰富和专业特长显著的优势,能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监督案件,并将自己亲身参与执法办案的感受与收获,积极向社会宣传。
这项制度有何意义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改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当然,多年过去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需要深化,需要改革。这一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提出了。
怎么深化改革呢?会议认为,要认真总结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试点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
四,干部亲属经商要小心了!
会上审议的第四个方案,谈的是上海——《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但也是说给全国听的。
按照深改组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
所以说“完善”,是因为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早有明确规定。当然,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我们现在做得还不够。
这事呢,有点复杂。如何“完善”或“进一步规范”,需要一些地方先摸索一下。谁试点呢?上海啊!这地方商业发达,各种复杂情况都有,按要求,上海也是深改的“排头兵”,它来试点再合适不过。这不,上海市委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
上海的试点,既为自个,也为全国。这是会上强调,“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干部家属经商问题,与家风有关。所以,中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
瞅见没,党委(党组)的责任更大了,现在连干部的家风建设,都要“定期检查”了。嘿,同志们,你们辛苦了。
当然,这次会议还强调了别的,如要抓紧编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中长期规划。另外,会议还就“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这里小组就不展开了。
近3千字,估计大伙也看累了。但是,当想着中国足球有救了,可能今夜还真是会继续小兴奋一会呢。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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