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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经纪人黄健驳斥海明律师指责 称后悔与他签约

www.sinoca.com 2011-11-14  扬子晚报


  桑兰和经纪人黄健从美国归来至今已经过去一段时间,关于桑兰的诉讼案也因官司处于审议阶段暂且告一段落。但二人和律师海明之间,却从后者向其索要律师费伊始变得纠纷不断。从公开矛盾至今,海明一直在通过微博控诉和揭发桑兰和黄健在美期间的种种劣行和谎言。然而作为事件的另一方,桑兰和黄健却鲜有对外界做出回应。昨天,桑兰的经纪人黄健首度开腔,回应并驳斥了海明自矛盾爆发后对其二人的各种指责。

  海明胜诉 纠纷作结还是另有真相

  众所周知,在海明和桑兰、黄健之间最大矛盾是源于律师费的支付问题。从8月初至今,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海明先是通过微博向桑兰追款,随后又以此将桑兰、黄健告上了法庭。不过就在前几天,海明突然在微博上宣布自己控告桑兰拖欠律师费的官司已经胜诉。僵持了两个月之久的律师费纠纷似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海明在10月18日写道:“我赢了状告桑兰的案子。法官看了我为桑兰工作的2大箱子文书和资料,得知桑兰没有付一分钱律师费,只支付了不到一半的法庭费,当场缺席判决桑兰败诉。”随后海明又在微博上表示自己会在年底赴京向桑兰索要律师费,并会将追回的全部所得捐给希望工程。

  对于这个结果,黄健和桑兰会如何回应呢?他们是否会服从判决就此让这一事件做个了断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最先把问题抛向了黄健,不过他的回答却让记者颇感震惊。他告诉记者事实根本不像海明所形容的那样,据他了解,官司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判决。他说:“大家都没有去法院核实这个消息,只是听海明一人在陈述。事实上,通过我在法院查到的资料,目前这个案子根本没有被最终判决,而是转交到了法院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因为我们和海明当初的代理协议上明确写着,如果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矛盾,需要通过仲裁委员会来解决。”

  同时对于海明的微博中的说法,黄健也认为存在不少漏洞,足以验证其不实。他说:“法院在明知桑兰已经回国的情况下,是不会做出缺席审判直接败诉的判决的。而且既然海明胜诉了,你可以拿出判决书给大家看,为什么没有呢?”

  矛盾公开 双方关系因钱破裂

  回顾整个事件,海明首次公开和桑兰黄健之间的矛盾,是在后者抵达美国的一个半月之后。8月上旬,海明第一次通过微博向桑兰和黄健索要法庭杂费和律师费。对于追讨这部分费用海明随后还进行了说明,并称自己已经打了折扣。

  关于是否拖欠海明的律师费这一点,黄健的态度非常坚决,那就是全盘否认。他的理由是海明从一开始就明确表示要免费为桑兰代理官司,“海明在今年 3月给桑兰发过来一份委托协议,之前他一直说要免费代理,但这份协议上写的是按照小时收费。他说这个合同只是一个模板,由于当时着急起诉来不及修改,便叫我们赶快签字。我和桑兰原来的计划是就算海明要免费代理,从情理上说,只要官司打赢我们也会支付他相应的费用,就等于是一个风险代理,所以当时就签了。没想到官司还没有打完,他就开始要求我们支付律师费。”

  黄健同时也坚称,自己和桑兰没有逃避支付法庭杂费和其他花销,只不过是希望每笔花销都有所依据:“你总得给我出示收据,让我们了解每笔支出的原因。不能每次都给我一张纸,上面随便用笔写着两三千美金就要我付钱?”

  出尔反尔 律师费如何定性

  8月11日,海明在微博里继续向桑兰追讨律师费,这一次海明提出官司已经胜诉桑兰再无理由拖欠。“(桑兰)意思说,只有赢了官司才付, 现在不付。计时付费合同是按时付费的,不是赢了以后付。退一步说,现在告保险公司和美体协的官司赢了,也该付了。”

  海明所称的“官司赢了”是指桑兰最初与三家保险公司达成的那次和解。这次和解被外界认为是桑兰此次跨国官司中最大的胜诉,海明当时在微博用“走在时代前列……彻底得到平反”来评价这个结果,可见对于自己主导下的和解十分得意。同时黄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用了一句“桑兰的后半生无忧了”作为总结。不难看出双方对于这个结果都十分的满意。

  事件按这个进程发展,桑兰似乎于情于理都该向海明支付部分律师费。那么桑兰为什么又坚持不给律师费呢?对此黄健道出了自己的理由。黄健表示他事后才了解到,比起所获得的利益,桑兰的损失其实更大。“当初我们决定和保险公司和解,但永不再告的条款是海明在法庭上自己决定的,他事先并没有向桑兰解释,完全是自己个人的草率行为。他这么做就是想早些和解,所以不顾自己委托人的利益。但当时桑兰没有办法,因为在法院只有她和律师在现场,她只能选择相信自己的律师。如果海明事先和我们提出这一点,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和解的。”

  事实上,海明突然向桑兰索要律师费和法庭费确实让人有些难以理解。正如黄健所言,在这件事情上海明的前后说法并不一致。早在2011年5月12 日,也就是桑兰诉讼案刚刚向法院提交后不久,海明就曾公开向媒体表示,他准备免费代理桑兰案子,即便赢了也不准备收钱。然而,如今桑兰只与部分被告庭外和解,与刘谢等人的诉讼案还处在审议阶段时,海明却开始向桑兰要律师费了。究其原因海明表示,这是因为桑兰的民事诉讼案近期没有开庭的可能,至少要等到半年之后。由于黄健拒付律师费,才让他心生退意。

  中途撤案 心生退意还是只求自保

  8月30日,桑兰的身份由原告变成了被告。而起诉她的人正是她在另一场官司里的委托律师――海明。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桑兰面对至少12项指控,每一项都被求偿25000美元总计30万美元。在指控桑兰的同时,海明也要求从桑兰的诉讼案中撤出,终止与桑兰之间的委托关系。用他的话说,是桑兰和黄健的无情才让他萌生退意。

  但在黄健看来,海明之所以想要撤案根本不是因为所谓的“白出力,拿不到酬劳”。而是因为海明担心因为自己在本案中的失误被法院处罚。“当时对方律师提出案件已过追诉期,称起诉有缺乏证据的嫌疑,并向法院提出了一条动议,在美国的法律条文上叫做RULE11――就是要惩罚不实原告和原告律师。”

  关于这一点,海明自己在7月9日的微博里也有过交代:“莫虎今天向我发出最后通牒:他本月12日将正式向法院上交RULE 11惩罚动议,要求法院惩罚我和桑兰本人。他说,我的新修改的诉讼状不真实,没有证据佐证。所以,要法庭惩罚原告和律师,支付被告的律师费。”

  黄健表示这个动议执行的可能性非常的低,但这个理由足以让海明不想继续再为桑兰代理官司,他说:“美国在1974年之后就没有原告和律师因为 RULE11受到惩罚了,这只是对方律师的一种威慑而已;而且即便这个案件在法律上是过了追诉期,但对于追诉期的认定是有不同说法的,也就是说还是有的可打,最主要的原因是海明自己怕承担风险,以至于案件还在审议阶段他就要撤出。”

  回顾事件 黄健后悔签约海明

  律师费和房租是双方纠纷中最核心的两个问题,也是海明在控诉桑兰时最常提到的两点。说到底这些争议都是因钱而引发。在双方爆发了因钱所产生了纠纷之后,其他矛盾才被海明从微博中一一抖出。不过除了律师费和房租之外,海明对于桑兰和黄健二人的其他指责,则或是牵扯到法律程序,或是让人感觉缺乏依据。

  针对海明的其他指责,黄健不愿意一一回应。他说:“有些东西太荒唐,就像说我们起诉性侵案是为了获得绿卡,反驳起来等于自取其辱。不值得!”黄健称目前自己和桑兰已经联系了新的律师,并针对案情在积极地向专家咨询。同时桑兰也向纽约联邦法院提出海明不可能再在此案中作为自己的委托律师。

  回顾与海明的纠纷,黄健表示桑兰的诉讼案还没有结束,自己和桑兰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所以实在不想再因海明被牵扯掉太多的精力。只是黄健坦言自己没想到,“和海明的合作会成为整个官司里的败笔,如今想起来就觉得后悔。”

  黄健回忆道,今年2月身在美国的海明主动联系上自己,提出要为桑兰免费代理官司,并格外卖力向其介绍自己在美国业界的显赫地位:“他说自己在美国法律界很有名气,帮华人告过CNN。在美国有自己的律师楼,手下有9个律师。我们考虑到他的积极性非常高,再加上又是华人方便沟通,最后就选择了他。没想到我们到了美国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像他之前描述的那样。我们去了他所谓的律师楼,发现就是一个草台班子,除了他就一个助手。联系到后来出现的这些事情,我才意识到当初自己的选择是多么大的错误。”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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