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和海明昔日开怀大笑的时光一去不返
桑兰跨国索赔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1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詹姆斯-弗朗西斯法官签署命令,批准桑兰在美国的代理律师海明辞职。据悉,法官批准海明辞职,是基于“代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这一事实,法官承认该分歧不仅严重,而且难以修复,因此海明的辞职理由是充分的。
根据美国联邦法院网站所公布的80号文件显示,桑兰要求法院“封存”她在警察局所作的“性侵口供”,该要求被法官拒绝,理由是桑兰在诉状的第二次修改稿中已经将该口供包括最后一页签名的一部分列为证据,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对该口供有关内容的保密权。法官允许将“性侵口供”公开,同时也意味着桑兰今后将无法控告海明泄露证词。
桑兰回国之前曾和张咪、刘嘉玲、独孤意、张柏芝、谢霆锋、陈冠希等文化娱乐界人士一起被网友评为“2011中国十大恶心人物”,收获网上恶评如潮。而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十八路人的“见死不救”也被看作是桑兰“忘恩负义”所结出恶果的后遗症,有评论甚至认为桑兰是“一切背叛行为的典型代表”,一场关乎中国人道德问题的全民大讨论就此揭开。
对此,海明律师明确表示,2011 年最摧残中国人国际形象的三件事就是南京徐老太、桑兰和广东小悦悦事件,中国人的集体形象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责任,出这样的人令人心痛,尤其是桑兰事件引起了海外华人和国际人士的关注。桑兰和南京徐老太两个事件的共同特点就是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中国处在经济转型期,钱对某些人来讲,高过了名誉荣誉国家和人格。这些名人社会事件对国民道德和素质的负面影响远远大过电视娱乐节目,对这些事件反思强过限娱令。
海明还表示,人不能以“维权”为借口而去破坏社会公认的道德行为规范。而当“维权”变成赤裸裸的“维钱”的时候,为钱而去干伤天害理的事和打劫银行、坑蒙拐骗、杀人越货又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一个隐藏式一个公开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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