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唐・杜甫。
桑兰21日回国。她在纽约待了85天。这期间,她的官司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微笑天使”变“十大恶心人物”
1998年7月在纽约摔伤后,桑兰就拥有了一个美丽的别名“微笑天使”。这是桑兰所独有的光环。此荣誉之珍稀,世间无二。然而85天之后,桑兰被国内的网友评为“十大恶心人物”。批评之声,如巨浪滔天。就连她自己的律师海明,也把“白眼狼”、“铁公鸡”、“毒蛇”、“厚脸皮”、“骗子”、“蛇蝎”、“无赖”这些负面评价疯狂地倾泻在她的头上。
原告变被告
今年6月28日降落在纽约的时候,桑兰的身份是原告。被她告的机构和个人多达25个。他们是1998年友好运动会的主办机构时代华纳公司、友好运动会的主赞助人特纳先生、美国体操协会、TIG等三家保险公司、长期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他们的儿子薛伟森、刘家的律师莫虎和15名网友。
到9月21日桑兰回国之时,25名被告中只有刘、谢、莫3人接到了传票。对其他22名被告,桑兰或者撤诉,或者“和解”,或者干脆就没发传票。
85天过后,桑兰自己反成被告。她首先被莫虎律师告下了轻浮诉讼之“罪”,接着又戏剧性地被自己的律师海明指控拖欠房租和律师费,甚至涉嫌伪证。未来,桑兰可能还会面对刘家更多、更犀利的反诉。
天价索赔变遭人追债
桑兰的索赔金额曾经高达21亿美元,被媒体称为“天价索赔案”。随着有名有姓的被告缩减到刘、谢、莫3人,索偿金额也下降到了10亿美元。然而85天过后,桑兰从对他们三个人的官司里一分钱还没有得到。相反,现在倒是她的律师不停地追着她讨要3000美元房费和20000美元的律师费。
讨要说法变永不再诉
桑兰说,她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讨一个说法,她要美国体操协会承认她当年从跳马上摔下来,不是她自己学艺不精所致。后来,桑兰高调宣布胜利,称美国体操协会已经承认,桑兰落马不是她自己的错。真实的情况却并非这么简单。美国体操协会称,他们并未重新展开调查,并未修改13年前的结论。其实,桑兰得到的“说法”,仅仅是海明的一个“结论”。鉴于海明根本就没有资格对当年的事故做任何结论,桑兰所得到的“说法”,当然也就纯粹是一场文字游戏了。自以为讨到了“说法”的桑兰,跟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做出了对人家永不再诉的法律承诺。
国别歧视变永不再诉
桑兰说,美国的保险公司歧视她这个中国人,故此她要“维权”。7月11日,桑兰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对保险公司的官司取得了“突破性胜利”。
不过没过多久,桑兰又反悔说,当时律师没有给她解释清楚和解协议的内容,否则她绝对不会同意“和解”,更不会接受对保险公司“永不再诉”的承诺。
保险公司则坚称他们并没有对原保险条款做任何修改,他们只是详细地向桑兰解释了条款的含义,消除了桑兰的误会,桑兰明白了之后,便做出了永不再诉的法律承诺。
性侵冤屈变伪证嫌疑
桑兰告刘国生和薛伟森父子俩对她性侵,这是对刘家最具摧毁力的指控。然而,检方在她刑事报案两周后,以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为由,拒绝立案侦查。报案失败后,海明跟桑兰反目成仇,互相指责对方是报性侵案的始作俑者。海明律师21日提供给新华社的一份资料显示,桑兰的经纪人黄健在桑兰报案之前曾经整理出一篇《(性侵)刑事案回顾》给海明看。这份原始的桑兰“性侵记忆”,与后来桑兰提供给检方的供词相去甚远。它们两相矛盾,其中必有一伪。海明更进一步揭露说,桑兰状告刘家父子强奸,其真正的动机在于博取一种特殊的移民签证“U签证”。这种签证是美国政府专门发给那些刑事案受害人的。桑兰如果报案成功,不仅可能会得到大笔的赔偿,还可能得到U类绿卡,移民美国,而刘家父子则难逃一场牢狱之灾。
桑兰的案子并不会随着她的离去而沉寂下去,莫虎律师和海明都表示要向桑兰追讨公道。这样离奇的官司,称其是人类司法史上极其罕见的,应该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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