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
原本在美国起诉30多名被告,求偿21亿美元的桑兰,突然之间自己变成了被告。告她的人是她在纽约的代理律师海明。从诽谤到暴力威胁,从拖欠律师费到骚扰,桑兰眼下面对至少12项指控,每一项都被求偿25000美元,总计是30万美元。
除了海明,房东也起诉了桑兰,要求她支付第三个月的房租和抵押金。
30日,海明举行新闻发布会说,他和桑兰的房东已经在三个纽约地方法庭分头起诉了桑兰。海明说,一个法庭专门负责“赶人(将桑兰等从租住房中赶走)”,另外一个法庭负责“追钱(追讨桑兰所欠房租)”,还有一个,负责律师费的纠纷。
海明说,对于桑兰来说“钱是上帝,钱是命”,故此,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海明说,他希望桑兰最好是主动解雇他。他“不想替她做了”。海明说,他现在是“骑虎难下”、“左右挨打”。一方面是桑兰拖欠律师费,另外一方面,他自己还很可能因为当初“胡告”而受到法庭的惩罚。
海明说,被告律师莫虎提交给法庭的惩罚动议对他来说就像“悬在头上的刀”。他说:“如果自己当初做错了事,被法庭罚款,我认了。”
按照纽约的法律,海明自己不能解雇自己。如果桑兰不主动解雇他,他必须求得法官的批准和对方律师莫虎的同意才能解除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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