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我认为,桑兰委托经纪人和律师诉讼美国机构和个人的行为是合法和正当的。杨明在博客中写道,自己上周同桑兰及其经纪人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采访,澄清了许多当年的困惑。杨明还透露在桑兰受伤那年自己去采访遭遇,披露和所谓的“恩人”谢晓虹有着不愉快的事情。
桑兰告“恩人”不丢人
“我认为,桑兰委托经纪人和律师诉讼美国机构和个人的行为是合法和正当的。”新华社体育部高级记者、记者采访室副主任杨明昨天在博客上如此表示。同时他还透露当年自己在美国采访桑兰的遭遇。
杨明在博客中写道,自己上周同桑兰及其经纪人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采访,澄清了许多当年的困惑。杨明认为,桑兰案之所以能够引起轰动,一是因为索赔18 亿,二是因为状告“恩人”。太令人乍舌的数字,让不少人认为桑兰贪得无厌。但他认为桑兰的赔款数目是律师团一条一条算出来的,其中也是有策略和道理的。并且通过法律正当途径获得钱,不丢人也不肮脏,就应该拿。
同时杨明还透露在桑兰受伤那年自己去采访遭遇,披露和所谓的“恩人”谢晓虹有着不愉快的事情。同时他暗示当年要想见桑兰并不容易。有媒体披露,当年莱昂纳多去看望桑兰,必须要谢晓虹同意;当年刘德华也想去看桑兰,结果被谢晓虹拒绝。杨明还在博客中写道,据他掌握的信息中,桑兰不是“白眼狼”,那对美国华人也不是“活雷锋”或“白求恩”。
杨明这篇博客在网上发表之后,立刻引起网友激烈讨论。有网友支持桑兰打官司,认为没有什么比身体更重要。网友“韩旭不含蓄”就写到:“支持桑兰!并不是对事件本身的支持,而是对维权的权利的支持。”也有网友指责杨明“瞎扯”,认为桑兰打官司根本就是一场闹剧。
重庆晨报记者 何艳
杨明博文节选>
“对于并不完全了解内情的旁观者来说,谁都没有资格对桑兰的这种维权行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难道桑兰不可以成为要求美国人高额索赔的第一个中国人吗?这个桑兰真给中国人丢脸了吗?中国人的命和健康就应该一直那么贱么?”
“要钱怎么了?就是为了钱,难道不对吗?可耻吗?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索得的钱既不丢人,也不肮脏,是君子挣钱,取之有道。这钱既不是抢来的,也不是偷来的,正当的钱就该拿!”来源国际在线)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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