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柔道冠军佟文
针对前一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禁药事件,北京奥运会柔道冠军佟文2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重申 “没有明知或故意服用过任何违禁物质”,并表示“希望澄清由国际柔联声明可能导致的误解,且希望尽快重返赛场并重新建立与国际柔联的关系”。
这是佟文首度在公开场合对此禁药事件发表态度。在2009年荷兰世锦赛的赛后兴奋剂检测中,佟文被查出克伦特罗(兴奋剂的一种)阳性,国际柔道联合会2010年5月宣布,对她处以两年的禁赛处罚,佟文随后上诉到了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上月23日宣布了裁决结果,因国际柔联“程序上的错误”撤销对佟文两年的禁赛处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结果宣布之后,国际柔联随即发表声明称这个判决“违背了柔道及其他运动的体育精神”,对柔道和其他项目有着非常负面的影响。
声明称,佟文经历过国际、国内至少60多次兴奋剂检测,均未出现过任何问题。而对于佟文曾经承认自己使用过违禁药物这一事实,声明中解释道: “在束手无策和毫无经验的情况下,各种佟女士所无法控制的因素使得她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即表达出忏悔之意。当时的她错误地相信这可能是实现尽快返回奥运赛场的最可行的办法。这是在佟女士法定的正当程序性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一个违心的无奈选择,并非她本人的真实意愿。”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判决中强调,取消佟文的禁赛是由于国际柔联“程序上的错误”,而并不是对佟文是否使用违禁药品的问题下结论。这也把佟文是否使用禁药的问题重新抛还给了国际柔联和佟文,目前,佟文是否使用禁药的问题依旧没有定论。
佟文是中国女子柔道大级别的领军人物,她不仅夺得了北京奥运会女子78公斤以上级的冠军,而且还在2009年实现了世锦赛“四连冠”
佟文禁药事件声明:百分之百诚实 曾作出违心选择
遭遇禁赛的柔道奥运冠军佟文上诉成功,获得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解禁,但国际柔道联合会却在其官方网站上发文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驳回佟文禁赛处罚的决定做出回应,文中表示国际柔联“非常震惊,但将继续与兴奋剂斗争下去。”对此,佟文通过律师发表授权声明,现全文刊登如下:
佟文的授权声明
首先,感谢国内外朋友对佟文女士案件的关注。为此,佟文女士特授权金诺律师事务所白显月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对于国际体育仲裁法院2011年2月23日的裁决佟女士感到很高兴。她用了16个月时间的努力通过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裁决证明她的清白和无辜。佟女士想重申的是她从没有明知或故意服用过任何违禁物质。为此,她还专门接受了国际测谎专家的测试,该测谎专家为仲裁庭做出了毫无保留的证言,确认佟文女士在这个问题上“百分之百是诚实的”从而有力地证实了这个事实。
现在佟女士希望翻开人生新的一页,能够尽快返回国内、国际赛场。
2009年10月,在检测结果出来七个星期之后佟女士才得知消息。她感到极度震惊并坚信A尿样检测结果是错误的。佟女士多次通过中国柔联向国际柔联要求进行B尿样检测,以求证实其清白。随后,她经历了一段人生最黑暗的时期,这是任何其他人都难以想象的。佟女士的职业生涯中经历过国际、国内至少六十多次的兴奋剂检测,均未出现过任何问题。但在经过与有关人士多次沟通后,她渐渐意识到在兴奋剂问题上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是多么的艰难,甚至希望渺茫。并认识到她最初本能的坚持和固执可能反而会毁了她的前程,因为在任何时候对佟女士来说能尽快重返奥运赛场是重于一切的。在束手无策和毫无经验的情况下,各种佟女士所无法控制的因素使得她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即表达出忏悔之意。当时的她错误地相信这可能是实现尽快返回奥运赛场的最可行的办法。这是在佟女士法定的正当程序性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一个违心的无奈选择,并非她本人的真实意愿。一个奥运会冠军和四届世锦赛冠军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任何常人都无法想象的,包括汗水、伤痛和其他的许多许多,佟文女士意识到这也许也是其中之一。佟女士重申她是清白的,绝没有故意服用过任何违禁药物。
尽管如此,佟女士很遗憾的看到了国际柔联在2011年2月25日的声明。特别是,佟女士担心国际柔联的声明没有说清楚案件中的某些问题从而可能会误导舆论。
国际体育仲裁法院明确了运动员有参加其B尿样开检权利的重要性,必须强调的是佟女士的基本的正当程序性权利在整个事件中的很多方面都被侵犯,不仅限于此一项,例如:直到兴奋剂检测发生的七个星期后,佟女士才被告知她的尿样被检测出违禁物质阳性。(这严重违反了2009国际柔联反兴奋剂规则第 7.12条和第7.14条规定。)国际柔联处罚佟女士所依据的尿样检测数据是经过了运动员和中国柔联的九次书面索要,才提供给她的。最终完整的材料数据是在直到近一年之后才全部披露的(这严重违反了2009国际柔联反兴奋剂规则第7.1.4条和第8.3条的规定)。而这时,国际柔联早已在2010年4月4 日做出了对佟女士禁赛二年的处罚决定。国际柔联没有通知佟女士什么时候或什么地点对她的B尿样进行检测。事实上,直到B尿样检测的7个月之后,佟女士才被告知此事。佟文女士是晚于媒体,而在阅读了网络新闻报道之后才得知国际柔联执委会对其处罚决定的。
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院所应适用的法律规定,国际柔联所声称的佟女士已经承认阳性检测结果并同意承担责任的表示,在正当程序性权利被严重侵犯的情况下是无效的,不能据此作出对她不利的裁决。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的裁决充分支持了这一点。
对佟女士正当程序性权利的侵犯在实质上不可弥补地损害了佟女士在整个事件中为自己辩护的能力。由于国际体育仲裁法院裁定佟女士的尿样检测结果根本上不构成阳性,因此,仲裁法院没有必要再对本案中的其他问题进行进一步裁决。然而事实上,除了B尿样检测程序违规之外,佟文女士在很多其他方面均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保证其胜诉。
佟女士希望澄清由国际柔联声明可能导致的误解,且希望尽快重返赛场并重新建立与国际柔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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