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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国际滑联官员:韩国没上诉就算上诉也没用

www.sinoca.com 2010-02-26  法制晚报


  昨天,温哥华冬奥会决出短道速滑女子3000米接力的冠军,第一个撞线的韩国队因为技术犯规被取消成绩,最终中国队得到了这枚分量最重的金牌。

  比赛结束后,韩国队并不服气,教练崔光福带头声讨裁判判罚不公。为此本报记者连线了国际滑冰联盟(以下简称国际滑联)的新闻官戴维拉-盖塔兹,他认为根据国际滑联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不允许上诉,裁判的决定就是最终决定。

  比赛最后阶段,韩国队员在比赛中超越孙琳琳时,犯下了一个大错。从慢动作回放来看,金敏晶手臂有一个后摆的动作,紧接着孙琳琳就偏离了赛道。当然,这不能表明双方就有身体的直接接触。

  导致孙琳琳重心偏失的,则是她的冰刀踩到了金敏晶的冰刀上。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则是因为金敏晶当时并没有绝对超过孙琳琳的把握,而采取了强行“超车”。

  记者连线了正在温哥华的国际滑联新闻官戴维拉-盖塔兹。他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裁判做出判罚的原因。

  FW:韩国媒体认为韩国队应该上诉,国际滑联收到这样的要求了吗?

  戴维拉:我们没有收到韩国队的上诉要求,而且根据国际滑联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不允许上诉,裁判的决定就是最终决定。第123条规则规定,裁判员或发令员认为选手违反了相关规定,做出取消比赛资格(或者保留比赛资格)时,是不允许提出上诉的,他们的决定就是最终决定,结果不会再更改。

  FW:韩国教练表示,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裁判会做出取消资格的判罚,他认为双方并没有身体接触,国际滑联如何看待这个判罚呢?

  戴维拉:裁判做出判罚有自己的判断,根据规则,他的判罚就是最终的决定。我们尊重裁判做出的判罚,并对他的工作表示支持。

  FW:赛后的比赛报告中有没有提到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罚?

  戴维拉:裁判的比赛报告认为:金敏晶在超越孙琳琳的时候阻碍对手滑行,因此被判取消资格。根据第297条和298条技术规则的规定,领先的选手在被完全超越前,始终享有赛道的优先权。

  当时的情况是,金敏晶并没有完全超越孙琳琳,结果当时双方不但有冰刀接触,金敏晶右手也有一个阻碍的动作。

  FW:韩国媒体指出当值主裁判詹姆斯-休伊什2002年冬奥会时就曾经将韩国选手判罚出局,国际滑联如何看待?

  戴维拉:就像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我们尊重裁判做出的判罚。詹姆斯-休伊什是一位拥有多年大型国际比赛执法经验的裁判,他将继续执法冬奥会剩下的比赛。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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