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奖金门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吉勇26日推翻了自己此前的说法,明确表示曾去游泳中心替于芬领取过奖金。
对此于芬26日回应说,现在吉勇、游泳中心以及她自己的说法在法庭上都只能作为参考,只有真正进入司法程序之后的调查结果才是真正的结果。
于芬说:“谁领了奖金,为什么领奖金,都是监察局去查的事情,不是游泳中心和吉勇说了算的。我们给监察局举报,调查完之后要给我们书面回复。如果回复说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有权再去申请别的手段。现在还没有给我们回复,说什么有什么用呢,谁说的都无效。”
此前,于芬以书面形式向监察局提出了五点质疑,包括为什么不公布与于芬奖金分配有关的全部奖金明细账目;奥委会奖励给跳水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的奖金总额是多少;奖金的发放程序、发放人、代领人及相关单据,为什么不给作为举报人且明确提出质疑的于芬予以核对、说明。于芬还称自己并未收到游泳中心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银行存折,并且认为游泳中心公布的奖金计算账目不全面,有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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