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敏父亲)
因犯遗弃罪,一家三口同时获刑
小敏一家人经商量,不能把孩子抱回家,出院就送走,也不能放在扬州,要送得远一点。他们最终决定把孩子遗弃在泰州高港大润发超市附近,因以前小敏在高港上过学,对那里比较熟悉,知道那里人多,孩子容易被发现。6月5号一大早,小敏和母亲来到泰州高港大润发超市附近,将其丢在一辆电动自行车踏板上。选择这辆电动车,是因为电动车上有一块挡风的棉布,孩子不要着凉。为防止公安部门追查因,她们在留言条上还故意将孩子的出生日期提前了一天。
18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敏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其父母构成共同犯罪,小敏及其父亲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其母亲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获悉,孩子目前被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
(小敏孩子)
(孩子和福利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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