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早晨5点多,长春市60岁的环卫工任凤才像往常一样去虹桥街打扫卫生;6点40多时,他在清扫到一个露天早餐摊时,和经营者发生了矛盾,不料对方竟将半盆炸油条的热油直接泼向了他。
记者见到任凤才时,他正坐在烧伤医院的病床上,因为背部严重烫伤,他无法躺下,他的右手手腕、手指、左脚脚面上满是一串串的燎泡,左侧胳膊、胸前皮肤被烫得呈紫红色,燎泡呈透明状,似乎用手轻轻一碰就会破掉。他的脸上、身上涂满了治疗烫伤的药膏,泛着油光。左侧手肘的局部皮肤脱落,变成了惨白色,皮下毛细血管渗着血,伤情触目惊心。因为热油是从他的头部淋下的,让他的耳朵都变大了一圈,并且左耳也变得不太灵光。“多亏我戴着帽子,帽檐把很多油都给挡住了,要不脸上的皮都得烫掉了。”任凤才说。据医生介绍,任凤才身体20%的皮肤属深II度烫伤,将面临相当长的治疗和康复过程。
任凤才说,在虹桥街距离卫星路100米左右有一个工地,有一家人在这做早餐,因为就餐者众多,这的环境卫生就成了任凤才的一块心病。“早晨我扫到这里,看到他苫布下有些脏东西,我要清扫,想让他把苫布抬一下。”没想到却遭到摆摊的一名年轻男子的辱骂。“我也没压住火,用笤帚把轻轻捅了他一下。”任凤才说,“结果他拿起炸油条的夹子想要打我,我一闪躲开了。” 就在他一侧身的功夫,那名男子竟端起了炸油条的不锈钢大盆,里面还有半盆热油,“我一回神儿,结果哗一下子半盆油就过来了……”
遭油泼后,任凤才最先摘掉了帽子,然后开始脱衣服,避免热油在衣服上残留造成更严重的烫伤,随后他给清扫班班长郭连举打了电话。郭连举赶来报警并联系了120急救车,把他送到烧伤医院。“当时看后背靠肩膀的位置伤得特别重,感觉肉都快被烫熟了。”一名目击到现场的施工人员说,而多名工人都表示对早餐摊小伙子冲动的行为表示遗憾。
据任凤才说,用热油泼他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事发后他曾想要逃跑。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男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珠海路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调查,要看任凤才的伤害鉴定结果,才能决定是否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民警还建议他们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的准备。城管队员表示,他们对于早餐点有规定必须在8点钟之前离开,离开前要将地面的卫生打扫干净,“大多数摊主都是配合的,但也有个别的并不配合。我们以后会加大巡查力度。”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且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若伤害程度达到轻伤的,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受害人因此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残疾赔偿金(如有)、精神抚慰金、律师费等,均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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