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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电大女生被辱事件续:施暴者曾遭校园暴力

www.sinoca.com 2016-07-01  新京报


  徐彤在卧室里画的画。

  徐彤的荣誉证书。

  “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辱事件”一审庭审现场

  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4名女生殴打、剪发、拍裸照并上传至网络。

  学园林出身的徐志平,一度觉得养植物比养孩子困难。“植物不像人,有个头疼脑热能说出来。”

  但女儿徐彤出现问题后,他发现,自己可以精准诊治多种植物的病情,面对女儿却束手无策。

  6月15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中院二审庭审中,齐耳短发的徐彤最后陈述:从学校突然进入看守所,仿佛一下子跌入了深渊。今年本该是领取《大学通知书》的时间,拿到的却是判决书。

  即将18岁的她一直低着头,语速很快,不断地道歉,恳求法庭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旁听席上51岁的徐志平流泪了,他一度想站起来跟女儿道歉——她在他前面10米远的地方站着,自始至终没回头看他一眼。

  徐彤是“连云港电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去年5月,包括她在内的4人,对连云港电大一女生殴打、剪发、烧头发、拍裸照并上传至网络,引发全国关注。

  这是全国多起同类校园暴力案中,为数不多被判刑的案例。“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该案一审审判长李保群说。

  人性的“两面”

  二审开庭前两天,法律援助律师黄竞宇会见了徐彤。她告诉徐彤,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只有静下心深刻反思自己内心的恶。”

  但徐彤觉得,一审判决中,自己不应被认定为主犯。

  2015年11月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写道,在共同犯罪中,陈丽颖、徐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并以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事实上,徐彤并不认识被打的女生,她打人的动机是,“想帮好友陈丽颖出气”。

  办案人员对提审中的一个细节印象深刻:徐彤拿起烟灰缸砸对方的头,陈丽颖提醒她,“不要用烟灰缸打,怕砸出事”。徐彤则说,“我有数,我以前被人这样打过。”

  “她打人好像是报复谁的感觉。”上述办案人员说,打人的4个女生,有3人未成年,她们对受害人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用石头砸头、拍裸照、用打火机烧头发,导致受害人全身多处受伤。

  不过,在徐志平和妻子记忆中,女儿徐彤却一向胆小怕事,小时候看见路上的蚂蚁,“指半天都不敢迈过去”。

  她曾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小学时多次被评为“纪律标兵”和“文明标兵”,初中时的一次作文竞赛,她得了三等奖。那时的荣誉证书,都还留着,有十几张。

  徐彤还擅长画画,经常有同学向她求画。

  一审审判长李保群则对被告人的“两面”性印象深刻。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她们时,“一个个都像小绵羊一样,后悔、哭,令人痛心。”

  但看着具体施暴的过程和手段,他惊愕不已,“施暴时,人性中的恶占据了绝对地位。”

  “你要争气”

  徐彤的家位于连云港市老城区的一个综合市场旁——从早上五六点开始,一直到傍晚,湿漉漉的蔬菜、带着腥味的禽肉在楼下集合,又被熙攘的人群带回家。

  2008年,徐志平花30万买下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借了很多债。屋内家具老旧,由于夫妻忙于上班打工,摆设凌乱。

  在过去的一年,徐志平把女儿出生17年来回想了好几遍。除了对一审认定女儿为主犯不服外,他把更多的原因指向自己:“确实是我错了。”

  他常常后悔、自责,就连那个烟灰缸的细节——女儿以前被人这样打过,他也完全不知。

  1965年出生的徐志平,从老家东海县农村考上农校,毕业后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由于单位离家20公里,他每天五点出门,夜里十一二点才能到家,几乎缺席了女儿绝大多数的生活。

  但他非常重视女儿的学习。徐彤小学升初中时,分到一所校风较差的学校。徐志平主动找老师,“一定要严管,必要时候可以打。”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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