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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贪财捆母亲送精神病院:脚踩脑袋 胶带封嘴

www.sinoca.com 2016-04-13   华商报


  声音

  “她经常来村委会说事,咋可能有精神病?”

  多方求助未果,3月29日下午刘海蓉只好叫上朋友开车前往洋县。

  次日,刘海蓉到了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拿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想探望母亲。接待的工作人员说刘玉栈的儿子有交代,除过刘某峰本人外其余人均不能探视。就在交涉时,院子里走动的刘玉栈听到了女儿的声音,母女俩隔着大铁门放声大哭。

  刘海蓉直接去了洋县卫生局。她给局领导出示了相关证明,说母亲这些年一直在和哥哥等人打官司,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精神病一说。她还出示了法院一张传票,4月13日母亲还要出庭应诉官司。“如果我母亲真的有精神病,法院能给她发传票让出庭吗?”

  洋县卫生局领导意识到问题严重,于是要求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尽快放人。卫生院也意识到事情的复杂和蹊跷,于是通知刘某峰赶快来卫生院领人。

  3月30日下午7时许,已被关了50个小时的刘玉栈终于走出了精神病院,随儿子和前夫一起返回了咸阳。

  咸阳市秦都区东南坊村村委会主任崔放远告诉华商报记者,刘玉栈和儿子关系交恶好几年了,街坊邻居都知道,村里也经常给调解做工作。他很肯定地说,从来没听说刘玉栈精神有问题。“她经常来村委会说事,咋可能有精神病?”

  4月6日下午,联盟派出所刘姓负责人拒绝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要求,说自己不知道此事。

  解答

  母亲说儿子此举与独占80多万征地补偿款有关

  亲生儿子为何要将母亲送到精神病院?即便是母亲精神方面真的有问题,儿子为何不送她到距离咸阳更近的大医院救治?而是要选择送到200公里外的小镇医院精神科?

  4 月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给刘某峰打电话,但他以“这是我的家务事,没必要告诉你们”为由拒绝采访。记者问他,3月28日是否将母亲手脚捆绑、嘴巴封堵,他在电话里回答说,“我拒绝接受采访”。拒绝接受采访的还有刘某峰的父亲、刘玉栈的前夫。他的理由是“这是我们家务事,没有啥好说的。”

  而刘玉栈说,自己名下原有一块土地,几年前被国家征用。但在未经自己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80多万元补偿款却被儿子刘某峰领走,为此她将当地街道办事处起诉到了法院。这起将于4月13日开庭的官司同时还把儿子刘某峰追加为第三诉讼人。她的分析是,儿子刘某峰已经意识到一旦开庭,街道办和自己都必输无疑,“他绑架我去精神病院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阻止我13日出庭。”而据华商报记者了解,原定13日开庭的案件已应刘玉栈的要求推迟审理。

  >>并非初犯

  刘某峰曾将妹妹打伤住院

  编号为“咸公高(联)调解字(2015)0408001号”的“治安调解协议书”显示,2014年9月30日,因为家庭纠纷,刘某峰和其儿子刘某河将刘某峰妹妹刘海蓉打伤住院。协议书第三条写道“双方本着化解家庭矛盾的原则,刘某峰不得在今后对母亲刘玉栈、妹妹刘海蓉恐吓、殴打,否则公安机关将从重处理”。落款日期为2015年4月8日。另一份2015年5月29日主持的调解“座谈笔录”中也写道:调解之日起,刘某峰及其儿子刘某河不能对刘玉栈有辱骂、侮辱、殴打、虐待等行为。

  >>律师说法

  其子和卫生院涉嫌非法拘禁

  陕西卓勋律师事务所姚永安律师认为,刘某峰父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22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期间还有对母亲殴打、侮辱等情节,属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司法追究。

  姚永安同时认为,咸阳公安部门在这起儿子绑架母亲案件中存在不作为行为,也应予以追究。而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片面听取受害人儿子的不实反映,对精神正常、完全具备民事承担能力的刘玉栈强制关押,违法用药,有关人员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应承担刑事责任。该医院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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