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当心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戈仁锋认为,只要雇主和出租者形成租赁关系,合同就成立。这种口头达成的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不过,根据《民法通则》第七条、《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关于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的此类“租赁合同”或形成的“租赁关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戈仁锋在分析“租人”平台的运作方式后认为,类似平台的存在本身并不违法,作为第三方平台,它没有义务去确保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安全问题得靠用户自己辨别。在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实,一旦遇到纠纷,追责就很难。另外,“租人”平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双方在租赁过程中很容易将个人的手机号、微信号等敏感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进而给自己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如短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等。
戈仁锋表示,若“租人”平台在提供交友的过程中涉嫌骗取钱物、组织卖淫罪或容留、介绍卖淫罪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还将根据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他建议,尽量不要轻易租用或“出租”自己,免得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通过“租人”平台交友应谨慎。
调查
记者花百元验证不料遇骗子
在网上,楚天都市报记者以“租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提供“租人”服务的手机APP应用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有几十个,不少平台拥有上万用户。在武汉和湖北其他城市,“出租”自己的大有人在。这些出租者都明码标价,附有自我介绍和照片。其中颜值高的,点赞数自然就高。
记者浏览发现,“出租”自己的人有大学生、模特、主持人、公司职员,“出租”范围主要包括:陪吃饭、看电影、聊天、假扮女友见父母、陪加班、陪参加聚会等。根据个人颜值和条件,出租费用高低不等,有的美女开价每小时租金0元,也有长相漂亮的每小时开价300元,甚至500元。
很多人“出租”自己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闲着也是闲着”“繁忙之余,一人开心不如两人开心。”“天南海北来扯淡,想来一次新奇的冒险。”一些女士则标明“谢绝黄赌毒,居心不良的滚蛋”,不过也有女士称“你租我你说了算,只要不越底线都可以商量”,还有女士则明确要求先发红包才能聊天。
记者随后联系上自称住在汉口的一名女子。对方称,自己“出租”过几次了,按照行规,需先支付一半的订金,另一半租金见面后支付。为验证该平台出租者靠不靠谱,记者支付了100元,没想到,对方此后再也不说话,几分钟后便删除好友。记者举报后,该平台工作人员称,平台目前还未进行实名认证,只能尽量帮忙追回损失。
平台无需实名暗藏安全风险
昨日,记者通过几个“租人”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体验。记者发现,这些“租人”平台的账号主体有的是从事网络推广的电子商务公司,还有一些平台是以个人名义注册,并没有相关企业资质。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供姓名、手机号、职业等多种个人信息。整个过程中,对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审核非常宽松,记者随便输入一个姓名,随意添加几张照片,就可轻松完成注册。
在汉口一家大型商场工作的陈女士,曾经“出租”过自己两次。她表示,她看过新闻,通过微信约网友,最后失财失身的都有。因为平台上一些雇主的身份不明资料真实性不确定,所以和雇主见面赴约时,她都会选择白天去人多的公共场所,避免去很私密的场所,以确保个人安全。
这些“租人”平台如何保证雇主和出租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记者致电一家“租人”平台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平台里有相关提醒。记者随后找到提醒信息发现,内容无非是提醒遵守相关法律,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平台无关。对于网友“有人可能利用平台从事色情交易”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表示,如发现,平台将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司所在地为北京的一家“租人”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微信端有几万用户,平台并不介入双方的交易,暂时也没有实行实名制注册。他坦言,通过平台吸粉只是第一步,将来可能通过广告等形式来实现商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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