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体连环撞人案”案犯被判死刑
备受关注的北京“工体连环撞人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去年12月26号,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附近发生一起恶性连环撞人案,男子金复生因与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产生纠纷矛盾,为实施报复,驾驶轿车故意撞向经济管理中心司机,之后又驾车先后撞向11名无辜市民,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金复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金复生为实施报复行为,驾驶别克牌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5号楼东侧辅路,故意撞击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司机康某某,并在将其撞倒后驾车逃跑,行驶至朝阳门外大街中国工商银行朝阳支行南侧主路时,故意加速撞击人行横道内正常行走的无辜群众1名,后又驾车进入工人体育场院内,先后又驾车撞击了10名无辜群众。在连续撞击多人后,金复生所驾驶的别克轿车因与一辆金杯牌车发生碰撞而停下。现场群众报案后,民警赶赴现场将被告人金复生在他所驾的车辆内抓获。 一审法庭调查时,被告人金复生陈述,由于自己和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的矛盾一直得不到自己满意的解决,于是决定报复经济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并且不择对象,至于为什么在撞击经济管理中心的司机后又撞击路上无辜的行人,他解释,撞人后驾车离开第一现场时他已濒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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